武汉东湖高新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年科技园充电桩采购安装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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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高新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年科技园充电桩采购安装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武汉东湖高 (略) 2024-2025年科技园充电桩采购安装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 武汉东湖高 (略) 2024-2025年科技园充电桩采购安装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武汉东湖高 (略) 2024-2025年科技园充电桩采购安装;

1.2采购人:武汉东湖高 (略) ;

1.3采购代理机构:湖北 (略) ;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武汉东湖高 (略) 2024-2025年在建项目充电桩采购及安装,包括且不限于武汉、黄陂、长沙、合肥、重庆等地开发项目。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48万元;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包含充电桩采购、安装、与总包预留线缆的接驳、调试、验收、质保期内设备的维保等以及充电桩收费管理系统平台向采购人免费授权开放,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 1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 1 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 1 个标段成交资格。

2.3交货期:具体以各项目为准;

2.4交货地点: (略) 项目部 ;

2.5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满足行业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日至**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140万元及以上的汽车充电桩供货及安装工程(须提供合同关键内容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7其他要求:(1)供应商所报充电桩产品必须取得国家级认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具备CMA和CNAS资质)出具有效型式试验报告;(2)供应商必须是充电桩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允许授权一家有效的代理商参与本项目。若同一制造商就本项目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向多个代理商出具了唯一的专项授权,并且多个具备合法授权的代理商均参与本项目,则该制造商的所有代理商的响应文件均被作无效响应处理;(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3.2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条款规定的要求。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 ;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 。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http:// http://**.c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 7 月 9 日至2024年 7 月 11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采购平台”—服务专区—注册指南—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0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 月 15 日14时30分。

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 (略) 网(网址:http://**)、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 http://**.cn)上发布。

7、其他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武汉东湖高 (略)

地 址: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山街道花城大道9号武汉软件新城1.1期A8栋A座3层

联 系 人: 段经理

电 话: *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 址: (略) 江夏区文化大道399号联投大厦20楼

联 系 人: 李明红

电 话: 027-*

2024 年 7月 8 日

武汉东湖高 (略) 2024-2025年科技园充电桩采购安装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 武汉东湖高 (略) 2024-2025年科技园充电桩采购安装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武汉东湖高 (略) 2024-2025年科技园充电桩采购安装;

1.2采购人:武汉东湖高 (略) ;

1.3采购代理机构:湖北 (略) ;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武汉东湖高 (略) 2024-2025年在建项目充电桩采购及安装,包括且不限于武汉、黄陂、长沙、合肥、重庆等地开发项目。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48万元;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包含充电桩采购、安装、与总包预留线缆的接驳、调试、验收、质保期内设备的维保等以及充电桩收费管理系统平台向采购人免费授权开放,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 1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 1 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 1 个标段成交资格。

2.3交货期:具体以各项目为准;

2.4交货地点: (略) 项目部 ;

2.5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满足行业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日至**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140万元及以上的汽车充电桩供货及安装工程(须提供合同关键内容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7其他要求:(1)供应商所报充电桩产品必须取得国家级认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具备CMA和CNAS资质)出具有效型式试验报告;(2)供应商必须是充电桩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允许授权一家有效的代理商参与本项目。若同一制造商就本项目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向多个代理商出具了唯一的专项授权,并且多个具备合法授权的代理商均参与本项目,则该制造商的所有代理商的响应文件均被作无效响应处理;(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3.2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条款规定的要求。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 ;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 。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http:// http://**.c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 7 月 9 日至2024年 7 月 11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采购平台”—服务专区—注册指南—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0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 月 15 日14时30分。

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 (略) 网(网址:http://**)、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 http://**.cn)上发布。

7、其他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武汉东湖高 (略)

地 址: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山街道花城大道9号武汉软件新城1.1期A8栋A座3层

联 系 人: 段经理

电 话: *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 址: (略) 江夏区文化大道399号联投大厦20楼

联 系 人: 李明红

电 话: 027-*

2024 年 7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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