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海螺生料用煤矸石招标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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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海螺生料用煤矸石招标信息公示

广元海螺根据生产需求,现组织开展生料用煤矸石采购工作,为规范物资采购行为,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招标采购信息发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煤矸石(生料用)招标。

二、招标人:广元 (略) 。

三、质量指标:AL2O3≥13%、水份≤12%、MgO≤5%、SO3≤2%、碱含量<3%、粒度≤50mm,收到基低位发热量≥400kcal/kg(不得低于400大卡,具体由投标人自行填报),不含杂物。

四、数量:5万吨,具体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五、合同周期:**日至**日。

六、交货地点:广元海螺联合储库。

七、运输要求:后翻自卸车运输,且需为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标吨运输,若载重超过核定标准的30%,则无法通过招标人地磅过磅,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及需提供材料

1.在海阳智采平台报名时需向招标方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并能开具合法合规的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需提供货源合同或购销发票等可以证明具备履约能力的相关材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材料真实性予以进一步核实,投标人必须无条件予以配合,否则不得参与投标报价。

3.存在股权关联的投标人原则上不得同时投标同一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未被安徽 (略) 本部及其所属或管理企业列入封存供应商名单的。

5.投标人不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公告发布媒介

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可在公示报名截止日前登录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http://**)进行注册报名,并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十、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凡符合条件者可在**日24:00前登录招标公告发布媒介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标书费、投标保证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要求

1.标书费用:100元,不予退还。

2.投标保证金:2万元。

3.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金额的2.5%收取(四舍五入以千元为单位取整)。

4.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单位书面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十二、招标人信息

1.招标人:广元 (略)

账 号:22-2811 0104 0004 414

开户行: (略) 分行朝天区支行

联系人:杨钦鸿(*) 兰大兵(*)

2.招标监督电话:张先生0553-*

广元海螺根据生产需求,现组织开展生料用煤矸石采购工作,为规范物资采购行为,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招标采购信息发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煤矸石(生料用)招标。

二、招标人:广元 (略) 。

三、质量指标:AL2O3≥13%、水份≤12%、MgO≤5%、SO3≤2%、碱含量<3%、粒度≤50mm,收到基低位发热量≥400kcal/kg(不得低于400大卡,具体由投标人自行填报),不含杂物。

四、数量:5万吨,具体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五、合同周期:**日至**日。

六、交货地点:广元海螺联合储库。

七、运输要求:后翻自卸车运输,且需为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标吨运输,若载重超过核定标准的30%,则无法通过招标人地磅过磅,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及需提供材料

1.在海阳智采平台报名时需向招标方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并能开具合法合规的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需提供货源合同或购销发票等可以证明具备履约能力的相关材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材料真实性予以进一步核实,投标人必须无条件予以配合,否则不得参与投标报价。

3.存在股权关联的投标人原则上不得同时投标同一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未被安徽 (略) 本部及其所属或管理企业列入封存供应商名单的。

5.投标人不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公告发布媒介

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可在公示报名截止日前登录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http://**)进行注册报名,并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十、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凡符合条件者可在**日24:00前登录招标公告发布媒介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标书费、投标保证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要求

1.标书费用:100元,不予退还。

2.投标保证金:2万元。

3.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金额的2.5%收取(四舍五入以千元为单位取整)。

4.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单位书面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十二、招标人信息

1.招标人:广元 (略)

账 号:22-2811 0104 0004 414

开户行: (略) 分行朝天区支行

联系人:杨钦鸿(*) 兰大兵(*)

2.招标监督电话:张先生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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