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港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二期EPC招标公告第二次-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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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港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二期EPC招标公告第二次-招标/资审公告

东营港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二期)EPC

招标公告(第二次)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东营港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二期)EPC已经东港开审批2022-20号批准建设,招 (略) 河口区仙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东营港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二期)EPC。

2.2 项目编号:东港建招字〔2024〕12号、E*6。

2.3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东营港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二期工程,项目位置为兴凯湖路以西,神州路以北。主要工程内容包括:

1、新建基础设施、改造构筑物。包括新建食堂、设备用房等基础设施,同时对宿舍楼、国医堂、体育馆、多功能厅、大门围墙等进行改造;

2、重点医疗科室和公共区域精装及水电暖安装。重点医疗科室包括手术室、中心供应、DSA、检验科、病理科、放射科等;公共区域包括门厅、中庭等区域及夜间亮化工程;

3、 (略) 设备安装。高压氧仓设备、纯水系统设备等;

4、 (略) 智能系统。包括医护专用系统、 (略) 综合集成管理系统、信息基础设施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等软硬件设施。

建设地点:神州路以北,兴凯湖路以西。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工程EPC一个标段。

2.5 计划投资: 工程EPC标段:计划投资13765.8万元(其中设计计划投资179.44万元,施工总承包计划投资13586.36万元(含暂列金额1000万元;工程暂估价2755.10万元);

2.6 计划工期:142日历天。

2.7 招标范围:

工程EPC招标范围: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图纸会审、配合施工图预算评审、验收配合、技术交底及设计咨询、设计变更、竣工验收等)、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试运行、验收、项目管理及各项手续办理、移交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工程EPC标段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1.2参与施工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 (略) 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 (略)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职责等原因经建设单位同意更换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拟报项目经理具有自2023年10月份以来(含)不少于6个月依法在投标人单位连续缴纳养老保险。施工拟派项目经理为本项目总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备齐全,符合现行施工项目部班子配备政策规定要求;

3.1.3参与设计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资质,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3.2 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没有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没有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

注:“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自动转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以此网站查询为准。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略) 级分网现场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

3.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应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个;

(2)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牵头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若为联合体投标,仅联合体牵头人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投标即可。

注: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中标后不得更换联合体牵头单位及成员。

3.5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3.6 本项目对绿色建材使用的比例为100%。要求:本项目选取的建材产品应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的指标要求,未列入《需求标准》的应参考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等相关标准要求。中标人要根据《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使用符合规定的绿色建材产品。绿色建材供应商在供货时应当提供包含相关指标的第三方检测或认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证明性文件。对于尚未纳入《需求标准》的建材产品,鼓励中标单位采购获得绿色建材评价标识、认证或者获得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绿色建材产品。招标人及监理单位督促中标单位使用符合要求的绿色建材产品,严格按照《需求标准》的规定和工程建设相关标准施工。工程竣工后,招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开展履约验收。

3.7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由中小企业提供工程的预留份额需不低于45%(其中由小微企业提供工程的预留份额需不低于70%)。

备注:(1)允许大型企业与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如属于大型企业与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由中小企业提供工程的预留份额需不低于45% (其中由小微企业提供工程的预留份额需不低于70%);

(2)允许中小企业与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如属于中小企业与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由小微企业提供工程的预留份额需不低于总合同份额的70%。

(3)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8 预采购说明: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项目存在取消或者终止采购的可能性。

3.9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要求

本项目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已同时发布,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进行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入库手续的企业,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查看“服务指南”查看“主体信息库注册申报流程”及“CA证书办理及激活操作说明 ”,按程序办理完成入库手续后再自行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指定栏目;

5.2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注: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5.3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交易*方会员端操作手册”(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上传成功,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时间:**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6.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东三路160号)。

6.3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进行开标。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1小时 (略) 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网上开标大厅(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不见面开标栏目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开标截止时间后请各投标人根据网上开标流程进行操作并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具体操作请参考并仔细阅读“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0546-*。

各投标人必须实时在线直至评标结束。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本公告,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 (略)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略) 河口区仙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仙河镇太湖路2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546-*

8.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鲁誉慧安 (略)

地址: (略) 东营区东三路176号华泰商务大厦12楼

联系人:陈女士、吴先生

联系电话:0546-*

8.3监督单位: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

8.4投标软件技术客服:*、0546-*

造价支持电话:巴先生:*

9.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人: (略) 河口区仙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仙河镇太湖路2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546-*

东营港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二期)EPC

招标公告(第二次)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东营港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二期)EPC已经东港开审批2022-20号批准建设,招 (略) 河口区仙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东营港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二期)EPC。

2.2 项目编号:东港建招字〔2024〕12号、E*6。

2.3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东营港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二期工程,项目位置为兴凯湖路以西,神州路以北。主要工程内容包括:

1、新建基础设施、改造构筑物。包括新建食堂、设备用房等基础设施,同时对宿舍楼、国医堂、体育馆、多功能厅、大门围墙等进行改造;

2、重点医疗科室和公共区域精装及水电暖安装。重点医疗科室包括手术室、中心供应、DSA、检验科、病理科、放射科等;公共区域包括门厅、中庭等区域及夜间亮化工程;

3、 (略) 设备安装。高压氧仓设备、纯水系统设备等;

4、 (略) 智能系统。包括医护专用系统、 (略) 综合集成管理系统、信息基础设施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等软硬件设施。

建设地点:神州路以北,兴凯湖路以西。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工程EPC一个标段。

2.5 计划投资: 工程EPC标段:计划投资13765.8万元(其中设计计划投资179.44万元,施工总承包计划投资13586.36万元(含暂列金额1000万元;工程暂估价2755.10万元);

2.6 计划工期:142日历天。

2.7 招标范围:

工程EPC招标范围: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图纸会审、配合施工图预算评审、验收配合、技术交底及设计咨询、设计变更、竣工验收等)、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试运行、验收、项目管理及各项手续办理、移交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工程EPC标段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1.2参与施工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 (略) 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 (略)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职责等原因经建设单位同意更换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拟报项目经理具有自2023年10月份以来(含)不少于6个月依法在投标人单位连续缴纳养老保险。施工拟派项目经理为本项目总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备齐全,符合现行施工项目部班子配备政策规定要求;

3.1.3参与设计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资质,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3.2 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没有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没有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

注:“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自动转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以此网站查询为准。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略) 级分网现场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

3.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应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个;

(2)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牵头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若为联合体投标,仅联合体牵头人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投标即可。

注: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中标后不得更换联合体牵头单位及成员。

3.5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3.6 本项目对绿色建材使用的比例为100%。要求:本项目选取的建材产品应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的指标要求,未列入《需求标准》的应参考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等相关标准要求。中标人要根据《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使用符合规定的绿色建材产品。绿色建材供应商在供货时应当提供包含相关指标的第三方检测或认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证明性文件。对于尚未纳入《需求标准》的建材产品,鼓励中标单位采购获得绿色建材评价标识、认证或者获得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绿色建材产品。招标人及监理单位督促中标单位使用符合要求的绿色建材产品,严格按照《需求标准》的规定和工程建设相关标准施工。工程竣工后,招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开展履约验收。

3.7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由中小企业提供工程的预留份额需不低于45%(其中由小微企业提供工程的预留份额需不低于70%)。

备注:(1)允许大型企业与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如属于大型企业与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由中小企业提供工程的预留份额需不低于45% (其中由小微企业提供工程的预留份额需不低于70%);

(2)允许中小企业与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如属于中小企业与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由小微企业提供工程的预留份额需不低于总合同份额的70%。

(3)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8 预采购说明: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项目存在取消或者终止采购的可能性。

3.9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要求

本项目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已同时发布,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进行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入库手续的企业,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查看“服务指南”查看“主体信息库注册申报流程”及“CA证书办理及激活操作说明 ”,按程序办理完成入库手续后再自行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指定栏目;

5.2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注: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5.3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交易*方会员端操作手册”(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上传成功,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时间:**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6.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东三路160号)。

6.3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进行开标。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1小时 (略) 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网上开标大厅(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不见面开标栏目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开标截止时间后请各投标人根据网上开标流程进行操作并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具体操作请参考并仔细阅读“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0546-*。

各投标人必须实时在线直至评标结束。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本公告,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 (略)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略) 河口区仙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仙河镇太湖路2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546-*

8.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鲁誉慧安 (略)

地址: (略) 东营区东三路176号华泰商务大厦12楼

联系人:陈女士、吴先生

联系电话:0546-*

8.3监督单位: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

8.4投标软件技术客服:*、0546-*

造价支持电话:巴先生:*

9.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人: (略) 河口区仙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仙河镇太湖路2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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