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林业局关于公开遴选“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构”的公告
昌江黎族自治县林业局关于公开遴选“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构”的公告
昌江黎族自治县林业局
关于公开遴选“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构”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根据国家林业局令第47号《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我局拟委托有相关驯养野生动物经验的单位负责昌江县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现公开询价遴选技术承担单位。公告如下:
一、服务需求
1.负责开展昌江县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
2.委托费约为*元;
3.时间为一年。
二、委托单位资格和报名材料要求
委托单位需向我局提供以下材料:
1.具备相关野生动物收容救助能力,提供由林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驯养繁殖许可证材料并提供救助材料;
2.具备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场所和设施(含车辆);
3.报价函(加盖公章)。
三、报名时间及地址
1.公告时间:2024年7月9日-7月15日(共5工作日);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15日下午17:30前;
3.报名材料接收地址:昌江黎族自治县石 (略) 52号(林业局)。
四、遴选办法
①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1家时,该单位直接作为本次中选单位;②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2家时,最终选出一名报价相对较低的单位作为本次中选的单位;③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超过3家(含3家)时,直接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最终选出一名报价最接近评标基准价的相对低价单位作为本次中选的单位,若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时,取业绩优者为中选单位。
五、其他事项
我局在报价截止时间后,结合报价、资格文件、服务等,对收到的合格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最终承担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询价需求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实名书面反馈我局,非实名不予受理。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898-*
????????????????昌江黎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4年7月9日
昌江黎族自治县林业局
关于公开遴选“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构”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根据国家林业局令第47号《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我局拟委托有相关驯养野生动物经验的单位负责昌江县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现公开询价遴选技术承担单位。公告如下:
一、服务需求
1.负责开展昌江县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
2.委托费约为*元;
3.时间为一年。
二、委托单位资格和报名材料要求
委托单位需向我局提供以下材料:
1.具备相关野生动物收容救助能力,提供由林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驯养繁殖许可证材料并提供救助材料;
2.具备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场所和设施(含车辆);
3.报价函(加盖公章)。
三、报名时间及地址
1.公告时间:2024年7月9日-7月15日(共5工作日);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15日下午17:30前;
3.报名材料接收地址:昌江黎族自治县石 (略) 52号(林业局)。
四、遴选办法
①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1家时,该单位直接作为本次中选单位;②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2家时,最终选出一名报价相对较低的单位作为本次中选的单位;③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超过3家(含3家)时,直接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最终选出一名报价最接近评标基准价的相对低价单位作为本次中选的单位,若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时,取业绩优者为中选单位。
五、其他事项
我局在报价截止时间后,结合报价、资格文件、服务等,对收到的合格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最终承担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询价需求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实名书面反馈我局,非实名不予受理。
联系人:钟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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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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