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太平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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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太平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 (略) 太平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施工
品目

工程/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 国家税 (略) 太平区税务局
行政区域 海州区 公告时间 **日 11:1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0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辽宁 (略) ( (略) 太平区红树路87号1门)
开标时间 **日 09:00
开标地点 辽宁 (略) ( (略) 太平区红树路87号1门)
预算金额 ¥51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崔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418-*
采购单位 国家税 (略) 太平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海州区人民大街1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女士 0418-*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太平区红树路87号1门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崔先生 0418-*

项目概况

国家税 (略) 太平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 (略) ( (略) 太平区红树路87号1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LT.ZC.*

项目名称:国家税 (略) 太平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施工

预算金额:51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工程为国家税 (略) 太平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日前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以上(含*级)资质②项目经理需具备*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③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 (略) ( (略) 太平区红树路87号1门)

方式:现场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 (略) 太平区红树路87号1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 (略) 太平区税务局     

地址: (略) 海州区人民大街17号        

联系方式:刘女士 04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 (略) 太平区红树路87号1门            

联系方式:崔先生 04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先生

电 话:  041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 (略) 太平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施工
品目

工程/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 国家税 (略) 太平区税务局
行政区域 海州区 公告时间 **日 11:1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0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辽宁 (略) ( (略) 太平区红树路87号1门)
开标时间 **日 09:00
开标地点 辽宁 (略) ( (略) 太平区红树路87号1门)
预算金额 ¥51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崔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418-*
采购单位 国家税 (略) 太平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海州区人民大街1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女士 0418-*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太平区红树路87号1门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崔先生 0418-*

项目概况

国家税 (略) 太平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 (略) ( (略) 太平区红树路87号1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LT.ZC.*

项目名称:国家税 (略) 太平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施工

预算金额:51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工程为国家税 (略) 太平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日前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以上(含*级)资质②项目经理需具备*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③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 (略) ( (略) 太平区红树路87号1门)

方式:现场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 (略) 太平区红树路87号1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 (略) 太平区税务局     

地址: (略) 海州区人民大街17号        

联系方式:刘女士 04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 (略) 太平区红树路87号1门            

联系方式:崔先生 04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先生

电 话:  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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