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鹤鸣大道提升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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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鹤鸣大道提升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川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鹤鸣大道提升工程设计项目已由伊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伊川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伊川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伊川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鹤鸣大道提升工程设计项目(项目代码:2404-*-04-01-*);

2、项目编号:伊川工服招标(2024)0133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伊川政采公开-2024-51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招标控制价:*.00元;

5、工程概况:鹤鸣大道提升工程,项目起点位于鹤鸣大道伊川北大门(鹤鸣大道与S240交叉口),终点位于鹤鸣大道与振兴路交叉口,路线全长14.548公里。

6、建设地点: (略) 伊川县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8、招标范围:伊川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鹤鸣大道提升工程设计项目全范围的施工图设计、预算文件编制,并积极配合业主完成主管部门的审查,提交业主所需的招标图纸(含电子版图纸)、文件汇总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9、设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提交全部成果;

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范、标准、规程规定,满足项目发包人要求;

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乡村振兴;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伊川县政府采购网(http://**),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 (略) 政行业 (略) 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级资质;(投标文件中附资质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 (略) 政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日以来在本单位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至少包括养老保险,以社保系统网页下载或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保查询证明为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4、根据《 (略)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日至**日24:0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伊川县)。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川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伊川县立奇商务大厦A区8楼

联 系 人:白女士

电 话:0379-*

代理机构: (略) 立 (略)

地 址: (略) 瀍河回族区启明东路6号联东U谷瀍河科技创新谷一期1#-1-501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79-*

监管部门:伊川县交通运输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许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川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鹤鸣大道提升工程设计项目已由伊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伊川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伊川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伊川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鹤鸣大道提升工程设计项目(项目代码:2404-*-04-01-*);

2、项目编号:伊川工服招标(2024)0133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伊川政采公开-2024-51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招标控制价:*.00元;

5、工程概况:鹤鸣大道提升工程,项目起点位于鹤鸣大道伊川北大门(鹤鸣大道与S240交叉口),终点位于鹤鸣大道与振兴路交叉口,路线全长14.548公里。

6、建设地点: (略) 伊川县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8、招标范围:伊川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鹤鸣大道提升工程设计项目全范围的施工图设计、预算文件编制,并积极配合业主完成主管部门的审查,提交业主所需的招标图纸(含电子版图纸)、文件汇总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9、设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提交全部成果;

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范、标准、规程规定,满足项目发包人要求;

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乡村振兴;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伊川县政府采购网(http://**),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 (略) 政行业 (略) 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级资质;(投标文件中附资质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 (略) 政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日以来在本单位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至少包括养老保险,以社保系统网页下载或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保查询证明为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4、根据《 (略)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日至**日24:0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伊川县)。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川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伊川县立奇商务大厦A区8楼

联 系 人:白女士

电 话:0379-*

代理机构: (略) 立 (略)

地 址: (略) 瀍河回族区启明东路6号联东U谷瀍河科技创新谷一期1#-1-501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79-*

监管部门:伊川县交通运输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许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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