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高新园区环境提升工程》劳务合作招标关于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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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高新园区环境提升工程》劳务合作招标关于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告知

各投标人:

关于《上高县高新园区环境提升工程》本次的劳务合作招标、施工招标及材料采购再次告知各投标单位:一经核实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投标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其投标资格将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将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 (略) 局法规科,作为不良记录纳入招标人诚信登记管理系统,不得再参与公路系统项目的承接及投标。

特此告知!

(略) 宜春 (略) 上高县高新园区环境提升工程项目经理部

**日

各投标人:

关于《上高县高新园区环境提升工程》本次的劳务合作招标、施工招标及材料采购再次告知各投标单位:一经核实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投标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其投标资格将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将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 (略) 局法规科,作为不良记录纳入招标人诚信登记管理系统,不得再参与公路系统项目的承接及投标。

特此告知!

(略) 宜春 (略) 上高县高新园区环境提升工程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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