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分行本部办公大楼电气线路维修改造项目
乐山分行本部办公大楼电气线路维修改造项目
乐山分行本部办公大楼电气线路维修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 12:05:56
中国农 (略) 乐山分行
类型: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乐山分行本部办公大楼电气线路维修改造项目,项目业主为中国 (略) 乐山分行,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 (略) 乐山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成都 (略)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乐山分行本部办公大楼电气线路维修改造项目
乐山分行本部办公大楼电气线路维修改造:
(1)项目地址: (略) 中区百禄路438号
(2)项目面积:10403㎡
(3)施工周期:60天
(4)招标范围:乐山分行本部办公大楼电气线路维修改造项目,对乐山分行本部办公大楼电气线路进行原址维修改造,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内容为准。
(5)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记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提供“信用中国”官网下载的信用报告,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供应商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提供加盖供应商鲜章的书面承诺书。)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提供加盖供应商鲜章的书面承诺书。)
提供加盖供应商鲜章的书面承诺书。
5、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
5.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5.3同时被第三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直接持有股股权,比例超过20%(国家控股的投标人除外);
5.4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等主要人员之一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提供加盖供应商鲜章的书面承诺书及招标公告报名首日以后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包含报告首页、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即可)。
6、投标人为该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专业需含机电工程);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项目经理一旦确认,不能擅自更换。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同时不得兼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提供人员名单和证书复印件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3 (略) 鲜章)
7、企业注册 (略) 行 (略) 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 (略) 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 (略) 外施工、监理企业入 (略) 厅基本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 (略) 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8、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施工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证书(许可范围包含承装、承修、承试),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9、本项目不分包、不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7 月 10 日至2024年 7 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一环路西三段31号嘉园大厦15楼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领取时持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明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4.4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4年7 月 30 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成都 (略) ( (略) 金牛区一环路西三段31号嘉园大厦15楼开标室)。
5.2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本投标邀请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金采网)、采购与招标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 (略) 乐山分行
地 址: (略) 中区百禄路438号
联系人:费老师
电 话:0833-*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 (略)
地 址: (略) 一环路西三段31号嘉园大厦15楼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28-*
乐山分行本部办公大楼电气线路维修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 12:05:56
中国农 (略) 乐山分行
类型: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乐山分行本部办公大楼电气线路维修改造项目,项目业主为中国 (略) 乐山分行,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 (略) 乐山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成都 (略)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乐山分行本部办公大楼电气线路维修改造项目
乐山分行本部办公大楼电气线路维修改造:
(1)项目地址: (略) 中区百禄路438号
(2)项目面积:10403㎡
(3)施工周期:60天
(4)招标范围:乐山分行本部办公大楼电气线路维修改造项目,对乐山分行本部办公大楼电气线路进行原址维修改造,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内容为准。
(5)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记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提供“信用中国”官网下载的信用报告,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供应商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提供加盖供应商鲜章的书面承诺书。)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提供加盖供应商鲜章的书面承诺书。)
提供加盖供应商鲜章的书面承诺书。
5、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
5.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5.3同时被第三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直接持有股股权,比例超过20%(国家控股的投标人除外);
5.4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等主要人员之一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提供加盖供应商鲜章的书面承诺书及招标公告报名首日以后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包含报告首页、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即可)。
6、投标人为该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专业需含机电工程);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项目经理一旦确认,不能擅自更换。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同时不得兼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提供人员名单和证书复印件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3 (略) 鲜章)
7、企业注册 (略) 行 (略) 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 (略) 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 (略) 外施工、监理企业入 (略) 厅基本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 (略) 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8、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施工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证书(许可范围包含承装、承修、承试),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9、本项目不分包、不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7 月 10 日至2024年 7 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一环路西三段31号嘉园大厦15楼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领取时持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明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4.4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4年7 月 30 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成都 (略) ( (略) 金牛区一环路西三段31号嘉园大厦15楼开标室)。
5.2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本投标邀请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金采网)、采购与招标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 (略) 乐山分行
地 址: (略) 中区百禄路438号
联系人:费老师
电 话:0833-*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 (略)
地 址: (略) 一环路西三段31号嘉园大厦15楼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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