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市政、建筑零星工程二标段:高新区建筑零星工程施工二次-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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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市政、建筑零星工程二标段:高新区建筑零星工程施工二次-招标/资审公告

项目名称: (略) 政、建筑零星工程二标段:高新区建筑零星工程施工(二次)

招标编号:YXGC-*-853-CLL

调整内容:

(一)原招标公告3.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略) 场监管公共 (略)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 (略) 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的企业资质资格信息公示页),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现变更为: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根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 (略) 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3. (略) (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略) 场监管公共 (略)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 (略) 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的企业资质资格信息公示页),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二)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资质要求: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略) 场监管公共 (略)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 (略) 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的企业资质资格信息公示页),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现变更为: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根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 (略) 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3. (略) (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略) 场监管公共 (略)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 (略) 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的企业资质资格信息公示页),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略) 场监管公共 (略)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 (略) 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的企业资质资格信息公示页),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投标文件内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现变更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根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 (略) 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3. (略) (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略) 场监管公共 (略)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 (略) 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的企业资质资格信息公示页),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投标文件内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招标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锦湖大路1357号

联系人:温晓宁

联系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 (略) 亿鑫工程 (略)

地址:长春经济开发区东方广场万豪东方写字楼1502室

联系人:鞠女士

联系电话:0431-*

项目名称: (略) 政、建筑零星工程二标段:高新区建筑零星工程施工(二次)

招标编号:YXGC-*-853-CLL

调整内容:

(一)原招标公告3.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略) 场监管公共 (略)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 (略) 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的企业资质资格信息公示页),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现变更为: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根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 (略) 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3. (略) (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略) 场监管公共 (略)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 (略) 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的企业资质资格信息公示页),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二)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资质要求: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略) 场监管公共 (略)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 (略) 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的企业资质资格信息公示页),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现变更为: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根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 (略) 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3. (略) (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略) 场监管公共 (略)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 (略) 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的企业资质资格信息公示页),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略) 场监管公共 (略)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 (略) 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的企业资质资格信息公示页),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投标文件内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现变更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根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 (略) 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3. (略) (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略) 场监管公共 (略)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 (略) 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的企业资质资格信息公示页),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投标文件内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招标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锦湖大路1357号

联系人:温晓宁

联系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 (略) 亿鑫工程 (略)

地址:长春经济开发区东方广场万豪东方写字楼1502室

联系人:鞠女士

联系电话: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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