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车间电动搬运车采购项目询比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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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车间电动搬运车采购项目询比价公告

询比价公告

贵州茅台酒厂(集团) (略) 对包装车间电动搬运车采购项目组织询比价采购,询比价公告在贵州省 (略) 上同时发布,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人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包装车间电动搬运车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为包装车间采购电动搬运车及相关配件,详见询比价文件。

三、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响应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参加询比价会议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代表人参加询比价会议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授权委托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特殊资格要求:无。

五、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日内完成。

六、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采购最高限价:总价*.00元(大写:*万*仟*佰**元整),报价人的响应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响应。

八、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略) 坛厂街道贵州茅台酒厂(集团) (略) 综合办公区327-2设备能源部办公室。

3.报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

注:未到现场的供应商,需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邮寄至贵州茅台酒厂(集团) (略) 综合办公区327-2设备能源部办公室,否则报价文件将被拒收。因邮寄产生的风险及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采购人现行有关质量规范标准。

十、报价要求:

1.报价形式:以人民币报价,只接受一次报价。

2.采购人只接受报价供应商的第一次报价,且该报价为唯一报价。

3.报价包含但不限于:设备、配件、材料、人工、包装、装卸(含二次搬运)、运输、吊装、安装、调试、仓储、成品保护、利润、保险、税金、管理、售后服务等为完成项目通过验收并交付采购人使用的全部工作的费用,成交后不予调整。

4.报价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十一、合同承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十二、付款方式

1.本项目无预付款;

2.完成货物交付,经采购人确认验收合格并按照实际交货的数量办理结算后,支付结算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付款时须提供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三、报价文件的组成:

1.①报价书;②分项报价表;③报价响应人的资格证明文件;④承诺。

2.报价文件格式见附件。

3.报价文件装订成册,正本1份(须密封,在密封处加盖响应人公章)。

4.成交响应人在合同签订前,若采购人需要,须再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PDF及Word版报价文件。

十四、成交响应人的确定原则:

1.根据满足需求、质量、服务且报价最低原则(含税总价,当投标人税率不一致时,以不含税总价确定中标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报价相同,则以质保、售后服务、增值服务、时间等最优者为成交供应商。

十五、授予合同前的审查:采购人保留审查预成交候选供应商是否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权利,包括对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办公场所、组织机构、建设能力、提供资料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核实或现场考察。

如果成交候选供应商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未完全实质响应询比价文件要求的,取消其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

十六、合同签订原则:

1.成交供应商接到通知后7日内与采购人对接签订合同事宜。

2.合同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按照实际交货的数量结算,结算金额不超合同暂定总价。

十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贵州茅台酒厂(集团) (略)

联系地址: (略) 坛厂街道贵州茅台酒厂(集团) (略) 综合办公区327-2设备能源部办公室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

询比价采购文件-(包装车间电动搬运车采购项目).pdf




询比价公告

贵州茅台酒厂(集团) (略) 对包装车间电动搬运车采购项目组织询比价采购,询比价公告在贵州省 (略) 上同时发布,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人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包装车间电动搬运车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为包装车间采购电动搬运车及相关配件,详见询比价文件。

三、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响应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参加询比价会议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代表人参加询比价会议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授权委托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特殊资格要求:无。

五、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日内完成。

六、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采购最高限价:总价*.00元(大写:*万*仟*佰**元整),报价人的响应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响应。

八、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略) 坛厂街道贵州茅台酒厂(集团) (略) 综合办公区327-2设备能源部办公室。

3.报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

注:未到现场的供应商,需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邮寄至贵州茅台酒厂(集团) (略) 综合办公区327-2设备能源部办公室,否则报价文件将被拒收。因邮寄产生的风险及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采购人现行有关质量规范标准。

十、报价要求:

1.报价形式:以人民币报价,只接受一次报价。

2.采购人只接受报价供应商的第一次报价,且该报价为唯一报价。

3.报价包含但不限于:设备、配件、材料、人工、包装、装卸(含二次搬运)、运输、吊装、安装、调试、仓储、成品保护、利润、保险、税金、管理、售后服务等为完成项目通过验收并交付采购人使用的全部工作的费用,成交后不予调整。

4.报价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十一、合同承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十二、付款方式

1.本项目无预付款;

2.完成货物交付,经采购人确认验收合格并按照实际交货的数量办理结算后,支付结算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付款时须提供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三、报价文件的组成:

1.①报价书;②分项报价表;③报价响应人的资格证明文件;④承诺。

2.报价文件格式见附件。

3.报价文件装订成册,正本1份(须密封,在密封处加盖响应人公章)。

4.成交响应人在合同签订前,若采购人需要,须再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PDF及Word版报价文件。

十四、成交响应人的确定原则:

1.根据满足需求、质量、服务且报价最低原则(含税总价,当投标人税率不一致时,以不含税总价确定中标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报价相同,则以质保、售后服务、增值服务、时间等最优者为成交供应商。

十五、授予合同前的审查:采购人保留审查预成交候选供应商是否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权利,包括对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办公场所、组织机构、建设能力、提供资料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核实或现场考察。

如果成交候选供应商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未完全实质响应询比价文件要求的,取消其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

十六、合同签订原则:

1.成交供应商接到通知后7日内与采购人对接签订合同事宜。

2.合同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按照实际交货的数量结算,结算金额不超合同暂定总价。

十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贵州茅台酒厂(集团) (略)

联系地址: (略) 坛厂街道贵州茅台酒厂(集团) (略) 综合办公区327-2设备能源部办公室

联系人: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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