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美兰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改造建设项目申报的公告
海口市美兰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改造建设项目申报的公告
(略) 美兰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组织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改造建设项目申报的公告
根据《 (略) 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厅〔2017〕48号),根据《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8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18〕6号)、《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年畜禽规模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改造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19〕26号)、《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畜禽规模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0〕374号)等文件要求,和省、市部门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以畜禽粪污肥料化和能源化利用为方向,以演州河、南洋河流域周边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治理为重点,加快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不断提升我区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水平。
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为加快推进我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改造建设,请各镇积极发动辖区内建设或改造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的规模养殖企业或养殖户进行申报。
一、申报材料:1.申请人填写《美兰区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改造建设项目畜禽养殖企业(户)申报意向表》、《美兰区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改造建设项目申请审批表》(详见附件2和附件3);2.企业、农民合作社提供营业执照,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登记证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养殖场土地租赁合同(5年以上);4.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5.环保证明(生态环境部门的备案证明或《排污许可证》);6.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利用相关的设施设备财务支出有关票据等证明材料和专项审计报告(造价核算评价报告);7.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承诺书(申报主体对提供资金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二、申报程序:1.申请。申请人持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向养殖场或养殖户建设改造点所在镇政府提出申请(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14日)。2.审核。镇政府经审核情况属实的,审核人在《美兰区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改造建设项目申请审批表》(见附件3)上做出审核意见,签名、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电话。3.审批。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审批申请人提交的经镇政府审核后的申报材料,经核实后,将申报主体、建设地点等内容向社会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实施,并汇总报区政府备案。
特此公告。
(略) 美兰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9日
(联系人:蔡亲宝、邓小淇 电话:*)
附件1: (略) 美兰区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改造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2:美兰区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改造建设项目畜禽养殖企业(户)申报意向表
附件3:美兰区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改造建设项目申请审批表
(略) 美兰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组织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改造建设项目申报的公告
根据《 (略) 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厅〔2017〕48号),根据《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8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18〕6号)、《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年畜禽规模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改造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19〕26号)、《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畜禽规模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0〕374号)等文件要求,和省、市部门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以畜禽粪污肥料化和能源化利用为方向,以演州河、南洋河流域周边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治理为重点,加快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不断提升我区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水平。
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为加快推进我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改造建设,请各镇积极发动辖区内建设或改造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的规模养殖企业或养殖户进行申报。
一、申报材料:1.申请人填写《美兰区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改造建设项目畜禽养殖企业(户)申报意向表》、《美兰区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改造建设项目申请审批表》(详见附件2和附件3);2.企业、农民合作社提供营业执照,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登记证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养殖场土地租赁合同(5年以上);4.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5.环保证明(生态环境部门的备案证明或《排污许可证》);6.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利用相关的设施设备财务支出有关票据等证明材料和专项审计报告(造价核算评价报告);7.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承诺书(申报主体对提供资金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二、申报程序:1.申请。申请人持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向养殖场或养殖户建设改造点所在镇政府提出申请(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14日)。2.审核。镇政府经审核情况属实的,审核人在《美兰区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改造建设项目申请审批表》(见附件3)上做出审核意见,签名、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电话。3.审批。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审批申请人提交的经镇政府审核后的申报材料,经核实后,将申报主体、建设地点等内容向社会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实施,并汇总报区政府备案。
特此公告。
(略) 美兰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9日
(联系人:蔡亲宝、邓小淇 电话:*)
附件1: (略) 美兰区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改造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2:美兰区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改造建设项目畜禽养殖企业(户)申报意向表
附件3:美兰区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改造建设项目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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