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公司稻谷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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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公司稻谷招标公告


受重庆粮食集团巫 (略) 委托,定于**日10:00通过国家粮食交易平 (略) (稻谷)竞价销售交易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 标的号:CQ24DG*。

2. 产地、年限及数量:湖北2021年产稻谷990.24吨。

3. 承储库点及仓号:巫山苟家粮库0P02号仓。

业务联系人:刘卡辉

联系电话:*

4. 标的质量:以交易清单质量指标为准。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须通过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客户端开具《竞价销售粮油看样单》,提前实地查看粮食实物质量和路况、出库条件等,自主确定是否购买,并承担竞买后相 (略) 场风险。如未提前看样或看样后参与交易的,均视同认可标的质量,成交后不得再对质量提出异议。

5. 本次交易清单附后。具体交易品种和数量等信息如有变化,以即时公告及交易清单为准。

二、交易资格

报名资格:国内具有粮油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或个人且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注册的有效会员。参与交易即视作全面承认并遵守《 (略) 地方政府储备竞价销售交易规则》和交易公告、交易清单等要求。

三、交易方式

1.本次竞价交易使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日10:00通过网络对委托标的依次按交易节进行交易。请报名参加竞价交易的会员按时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官网(http://**.cn)→点击网页上方“请登录”或右方“用户中心”进行会员登录→点击“交易”板块→选择“国粮”→“地储委托交易”。

2.本次竞价交易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5元/吨。

四、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收取

1. 保证金的收取和释放:参与竞价交易的买卖双方须交纳保证金110元/吨(其中:履约保证金100元/吨和交易保证金10元/吨)。交易会员至少提前1-2个工作日(16点前)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汇入保证金和预付货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0P),确保有足额的保证金进行交易。成交后及时汇入货款,并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明确用于具体合同的结算。汇款时务必使用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注册时关联的绑定账户,否则资金不能实时到账。汇款后应及时登录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原国储中心”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因系统升级,为确保交易活动顺利进行,请会员在确定查询资金到账后,务必登录国家粮食交易平台“用户中心”,在“我的资金->旧系统资金调入”中将资金调入至新系统,确保新系统国储板块有足额的保证金进行交易。成交后及时汇入货款,并再次将资金调入至新系统,确保新系统国储板块有足额的货款进行合同交割。如遇问题,请致电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交易协调中 (略) 级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收款单位名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

(1)开户银行:中国 (略) 北京西直门支行

账号:*01

(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

(3)开户银行:浙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号:**

(4)开户银行: (略) 北京宣武门支行

账号:*88

  1. 交易手续费:按成交金额的1.5‰向买方收取。

    五、交割及结算

    1. 成交价格:为交易系统确认价格,即卖方承储库仓前散装车板交货价格,不含包装及整理费用,无出库费,无水、杂增扣量。如买方有包装以及整理要求,可与卖方协商,费用按照协商一致的标准另行结算。

    2. 合同签订:自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在交易系统内签订电子购销合同或以邮寄、扫描等方式签订,如逾期未签订购销合同,则对违约方作违约处理。

    3. 付款及出库:买方自履约之日起60天内付款完毕,65天内出库完毕。买方成交后将货款一次或分批汇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指定银行账户。买方在“我的合同”中点击“支付货款”来完成出库通知单申请。

    4. 结算:出库完毕后买卖双方签订《验收确认单》,由卖方送达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按《验收确认单》办理货款结算。

六、其他事项

1.本场交易规则详见附件,与此规则不一致的以本次公告为准。

2.各会员单位发现以陈顶新、转圈粮、套取财政补贴、人为设置障碍造成入库难等违法违规问题的,请拨打12325举报。

3.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受卖方(重庆粮食集团巫 (略) )委托组织本次竞价采购粮食网上交易,国家粮食交易中心不对买卖双方在交易活动中的责任与义务提供担保。买卖双方自行解决因交易活动产生的纠纷,国家粮食交易中心不向买方或卖方承担连带或补充的赔偿责任。

4.联系电话:023-*,023-*。

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日



受重庆粮食集团巫 (略) 委托,定于**日10:00通过国家粮食交易平 (略) (稻谷)竞价销售交易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 标的号:CQ24DG*。

2. 产地、年限及数量:湖北2021年产稻谷990.24吨。

3. 承储库点及仓号:巫山苟家粮库0P02号仓。

业务联系人:刘卡辉

联系电话:*

4. 标的质量:以交易清单质量指标为准。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须通过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客户端开具《竞价销售粮油看样单》,提前实地查看粮食实物质量和路况、出库条件等,自主确定是否购买,并承担竞买后相 (略) 场风险。如未提前看样或看样后参与交易的,均视同认可标的质量,成交后不得再对质量提出异议。

5. 本次交易清单附后。具体交易品种和数量等信息如有变化,以即时公告及交易清单为准。

二、交易资格

报名资格:国内具有粮油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或个人且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注册的有效会员。参与交易即视作全面承认并遵守《 (略) 地方政府储备竞价销售交易规则》和交易公告、交易清单等要求。

三、交易方式

1.本次竞价交易使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日10:00通过网络对委托标的依次按交易节进行交易。请报名参加竞价交易的会员按时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官网(http://**.cn)→点击网页上方“请登录”或右方“用户中心”进行会员登录→点击“交易”板块→选择“国粮”→“地储委托交易”。

2.本次竞价交易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5元/吨。

四、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收取

1. 保证金的收取和释放:参与竞价交易的买卖双方须交纳保证金110元/吨(其中:履约保证金100元/吨和交易保证金10元/吨)。交易会员至少提前1-2个工作日(16点前)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汇入保证金和预付货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0P),确保有足额的保证金进行交易。成交后及时汇入货款,并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明确用于具体合同的结算。汇款时务必使用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注册时关联的绑定账户,否则资金不能实时到账。汇款后应及时登录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原国储中心”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因系统升级,为确保交易活动顺利进行,请会员在确定查询资金到账后,务必登录国家粮食交易平台“用户中心”,在“我的资金->旧系统资金调入”中将资金调入至新系统,确保新系统国储板块有足额的保证金进行交易。成交后及时汇入货款,并再次将资金调入至新系统,确保新系统国储板块有足额的货款进行合同交割。如遇问题,请致电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交易协调中 (略) 级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收款单位名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

(1)开户银行:中国 (略) 北京西直门支行

账号:*01

(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

(3)开户银行:浙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号:**

(4)开户银行: (略) 北京宣武门支行

账号:*88

  1. 交易手续费:按成交金额的1.5‰向买方收取。

    五、交割及结算

    1. 成交价格:为交易系统确认价格,即卖方承储库仓前散装车板交货价格,不含包装及整理费用,无出库费,无水、杂增扣量。如买方有包装以及整理要求,可与卖方协商,费用按照协商一致的标准另行结算。

    2. 合同签订:自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在交易系统内签订电子购销合同或以邮寄、扫描等方式签订,如逾期未签订购销合同,则对违约方作违约处理。

    3. 付款及出库:买方自履约之日起60天内付款完毕,65天内出库完毕。买方成交后将货款一次或分批汇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指定银行账户。买方在“我的合同”中点击“支付货款”来完成出库通知单申请。

    4. 结算:出库完毕后买卖双方签订《验收确认单》,由卖方送达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按《验收确认单》办理货款结算。

六、其他事项

1.本场交易规则详见附件,与此规则不一致的以本次公告为准。

2.各会员单位发现以陈顶新、转圈粮、套取财政补贴、人为设置障碍造成入库难等违法违规问题的,请拨打12325举报。

3.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受卖方(重庆粮食集团巫 (略) )委托组织本次竞价采购粮食网上交易,国家粮食交易中心不对买卖双方在交易活动中的责任与义务提供担保。买卖双方自行解决因交易活动产生的纠纷,国家粮食交易中心不向买方或卖方承担连带或补充的赔偿责任。

4.联系电话:023-*,023-*。

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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