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荣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室内环境检测招标公告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荣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室内环境检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 (略) 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室内环境检测已由吉林省企业投资备案信息登记表(项目代码2018-*-72-03-*)、长春新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以长新发改*【2020】36号文件、长新发改*【2020】46号文件、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发展改革局以中韩发改审批字【2021】16号文件、中韩发改审批字【2023】10号文件、长春新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文件以长新发改*【2020】35号文件、长春新区发展改革与工业化信息局以长新发改*[2020]53号文件、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发展改革局以中韩发改审批字【2021】27号、长春高新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以长新发改*【2020】72号文件、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项目代码:2018-*-71-03-*)批准,招标人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 (略) 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 (略) 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室内环境检测。
项目编号:CRJT-2024-SNHJJC-001
2.2 招标内容:拟对组织实施的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酒店、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职业教育、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国际文教、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国际贸易孵化中心、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国际文化交流中心、东北亚(长春)国际机械城一期工程(南、北)开展室内环境检测工作,并配合*方取得相关成果。
2.3服务期限:6个月
2.4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
2.6招标控制价:*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检测范围包括室内环境检测)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检测报告的审核人须具备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 (略) 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具有本年度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 (略) ”(http://**.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独立法人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人办理投标事宜则不需要提供)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q.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进行审核。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13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一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 (略) 公共资源 (略)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 (略) 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德大街1号
联系人:李万慧
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 (略)
地 址:南 (略) 与亚泰大街交汇我的家园4栋2单元204室
联 系 人:郭绍双
电 话:043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 (略) 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
电话:0431-*
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26.com
地址: (略) 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63.com
地址: (略) 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 (略) (略) (州) (略) 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 (略) 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室内环境检测已由吉林省企业投资备案信息登记表(项目代码2018-*-72-03-*)、长春新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以长新发改*【2020】36号文件、长新发改*【2020】46号文件、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发展改革局以中韩发改审批字【2021】16号文件、中韩发改审批字【2023】10号文件、长春新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文件以长新发改*【2020】35号文件、长春新区发展改革与工业化信息局以长新发改*[2020]53号文件、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发展改革局以中韩发改审批字【2021】27号、长春高新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以长新发改*【2020】72号文件、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项目代码:2018-*-71-03-*)批准,招标人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 (略) 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 (略) 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室内环境检测。
项目编号:CRJT-2024-SNHJJC-001
2.2 招标内容:拟对组织实施的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酒店、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职业教育、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国际文教、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国际贸易孵化中心、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国际文化交流中心、东北亚(长春)国际机械城一期工程(南、北)开展室内环境检测工作,并配合*方取得相关成果。
2.3服务期限:6个月
2.4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
2.6招标控制价:*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检测范围包括室内环境检测)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检测报告的审核人须具备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 (略) 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具有本年度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 (略) ”(http://**.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独立法人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人办理投标事宜则不需要提供)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q.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进行审核。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13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一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 (略) 公共资源 (略)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 (略) 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德大街1号
联系人:李万慧
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 (略)
地 址:南 (略) 与亚泰大街交汇我的家园4栋2单元204室
联 系 人:郭绍双
电 话:043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 (略) 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
电话:0431-*
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26.com
地址: (略) 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63.com
地址: (略) 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 (略) (略) (州) (略) 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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