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震局货物、工程及服务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采购项目商谈公告
辽宁省地震局货物、工程及服务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采购项目商谈公告
辽宁省地震局货物、工程及服务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采购项目,采用商谈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项目编号: (略) 24—01
二、项目名称:辽宁省地震局货物、工程及服务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采购项目
三、采购人:辽宁省地震局
四、项目内容:招募3家入围货物、工程及服务招标代理机构
技术要求指标:详见采购文件
五、投标要求
1.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截至报名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网站(http://**.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服务期: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3年有效。如果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的各项服务出现较大失误等,辽宁省地震局有权终止后续的服务合同。
3.报名方式:
本 (略) *@*63.com审查通过后发送采购文件,投标人收到采购文件后在公示期内发送开标确认函(无固定格式,加盖公章)。公示时间: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2日下午14:00。
注: (1)邮件题目为投标项目名称、公司全称
(2)公示期内未报名供应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
(3)未在公示期内内发送开标确认函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1.公示期外发送开标确认函视为无效2.开标确认函联系人应与授权递交文件人员一致)
4.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18日 13 : 30 (北京时间)
5.会 议 时 间 : 2024年7月18日 13 : 30 (北京时间)
6.递交响应文件及会议地点
(略) 皇姑区黄河北大街44号辽宁省地震局前楼二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本次活动。
六、预算金额
参考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5%,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
注: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 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响应,不得高于采购预算标准,否则其响应无效。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仅为执行招标人的单位内控,财务制度而进行的招标活动。
八、联系人及电话
采 购 人:辽宁省地震局
地 址: (略) 皇姑区黄河北大街44号
项目联系人 :刘晨
联 系 电 话:024-*,*
监督电话:024-*
辽宁省地震局
2024年7月8日
辽宁省地震局货物、工程及服务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采购项目,采用商谈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项目编号: (略) 24—01
二、项目名称:辽宁省地震局货物、工程及服务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采购项目
三、采购人:辽宁省地震局
四、项目内容:招募3家入围货物、工程及服务招标代理机构
技术要求指标:详见采购文件
五、投标要求
1.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截至报名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网站(http://**.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服务期: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3年有效。如果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的各项服务出现较大失误等,辽宁省地震局有权终止后续的服务合同。
3.报名方式:
本 (略) *@*63.com审查通过后发送采购文件,投标人收到采购文件后在公示期内发送开标确认函(无固定格式,加盖公章)。公示时间: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2日下午14:00。
注: (1)邮件题目为投标项目名称、公司全称
(2)公示期内未报名供应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
(3)未在公示期内内发送开标确认函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1.公示期外发送开标确认函视为无效2.开标确认函联系人应与授权递交文件人员一致)
4.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18日 13 : 30 (北京时间)
5.会 议 时 间 : 2024年7月18日 13 : 30 (北京时间)
6.递交响应文件及会议地点
(略) 皇姑区黄河北大街44号辽宁省地震局前楼二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本次活动。
六、预算金额
参考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5%,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
注: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 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响应,不得高于采购预算标准,否则其响应无效。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仅为执行招标人的单位内控,财务制度而进行的招标活动。
八、联系人及电话
采 购 人:辽宁省地震局
地 址: (略) 皇姑区黄河北大街44号
项目联系人 :刘晨
联 系 电 话:024-*,*
监督电话:024-*
辽宁省地震局
2024年7月8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