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调查监测院黄河流域北部绿色发展区生态地质调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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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调查监测院黄河流域北部绿色发展区生态地质调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 (略) 黄河流域北部绿色发展区生态地质调查项目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 (略)
行政区域 宁夏回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日 16:0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宁夏益 (略) 会议室( (略) 金凤区康力MOMA大厦西门三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宁夏益 (略) 会议室( (略) 金凤区康力MOMA大厦西门三楼)
预算金额 ¥2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伟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 (略)
采购单位地址 宁夏回族 (略) 金凤区尹家渠北街2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何小锋0951-*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益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金凤区康力MOMA大厦西门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伟*
附件:
附件1 投标登记表.doc

项目概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 (略) 黄河流域北部绿色发展区生态地质调查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YSDZC-2024-013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 (略) 黄河流域北部绿色发展区生态地质调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

备注

1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 (略) 黄河流域北部绿色发展区生态地质调查项目

开展黄河流域北部绿色发展区生态地质调查与分析,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1月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1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 〕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 2.2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4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的通知》,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2.5财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513 号)文件要求, (略) 场监管总局以 2019 年第 16 号令公布了《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和《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供应商选投经名录内认证机构认证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须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6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2.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应提供以下材料: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声明,或证明材料;3.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的承诺函或声明,或证明材料;3.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声明,或证明材料;3.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或声明,或证明材料;3.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网查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3.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9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投标登记表发送至指定邮箱(*@*q.com;发送邮件名称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代理机构确认收到后将磋商文件发送至投标单位指定邮箱。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益 (略) 会议室( (略) 金凤区康力MOMA大厦西门三楼)

五、开启

时间:**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益 (略) 会议室( (略) 金凤区康力MOMA大厦西门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介: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2.其他事宜: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 (略)      

地址:宁夏回族 (略) 金凤区尹家渠北街25号        

联系方式:何小锋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益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康力MOMA大厦西门三楼            

联系方式:王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伟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 (略) 黄河流域北部绿色发展区生态地质调查项目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 (略)
行政区域 宁夏回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日 16:0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宁夏益 (略) 会议室( (略) 金凤区康力MOMA大厦西门三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宁夏益 (略) 会议室( (略) 金凤区康力MOMA大厦西门三楼)
预算金额 ¥2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伟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 (略)
采购单位地址 宁夏回族 (略) 金凤区尹家渠北街2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何小锋0951-*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益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金凤区康力MOMA大厦西门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伟*
附件:
附件1 投标登记表.doc

项目概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 (略) 黄河流域北部绿色发展区生态地质调查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YSDZC-2024-013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 (略) 黄河流域北部绿色发展区生态地质调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

备注

1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 (略) 黄河流域北部绿色发展区生态地质调查项目

开展黄河流域北部绿色发展区生态地质调查与分析,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1月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1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 〕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 2.2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4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的通知》,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2.5财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513 号)文件要求, (略) 场监管总局以 2019 年第 16 号令公布了《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和《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供应商选投经名录内认证机构认证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须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6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2.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应提供以下材料: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声明,或证明材料;3.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的承诺函或声明,或证明材料;3.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声明,或证明材料;3.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或声明,或证明材料;3.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网查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3.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9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投标登记表发送至指定邮箱(*@*q.com;发送邮件名称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代理机构确认收到后将磋商文件发送至投标单位指定邮箱。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益 (略) 会议室( (略) 金凤区康力MOMA大厦西门三楼)

五、开启

时间:**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益 (略) 会议室( (略) 金凤区康力MOMA大厦西门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介: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2.其他事宜: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 (略)      

地址:宁夏回族 (略) 金凤区尹家渠北街25号        

联系方式:何小锋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益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康力MOMA大厦西门三楼            

联系方式:王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伟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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