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高新区整建制生活垃圾分类建设项目一期遂宁高新区整建制生活垃圾分类建设项目一期-设备采购-1-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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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高新区整建制生活垃圾分类建设项目一期遂宁高新区整建制生活垃圾分类建设项目一期-设备采购-1-招标/资审公告

遂宁高新区整建制生活垃圾分类建设项目(一期)遂宁高新区整建制生活垃圾分类建设项目(一期)-设备采购-1

遂宁高新区整建制生活垃圾分类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遂宁高新区整建制生活垃圾分类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遂宁高新区发展改革与统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遂高发改统计〔2023〕8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政公用事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略) 政公用事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环卫设备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遂宁高新区发展改革与统计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遂高发改统计〔2023〕8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略) 富盛 (略)

项目概况与标范

2.1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遂宁高新区区域内

2.3项目内容:建设和改造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站)150座,增设规范有害垃圾暂存场所2个,购置两分类、 三分类垃圾收集设施300个,开展环卫装备标准化、智能化改造和提升;为期一年的宣传运营管理。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完成后60日内交货。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第五章所示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采购一个标段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 10 日开始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网址: http://** )—“登录”—“ (略) 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后台管理系统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73009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政公用事务中心

地 址: (略) 健坤国际金融中心13楼

邮 编:/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825-*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富盛 (略)

地 址: (略) 锦江区东大路 318 号环球都汇广场1701号

邮 编:/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028-*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40702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生产、制造等方面的规定。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合同额、供货数量、技术规格等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采购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遂宁高新区整建制生活垃圾分类建设项目(一期)遂宁高新区整建制生活垃圾分类建设项目(一期)-设备采购-1

遂宁高新区整建制生活垃圾分类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遂宁高新区整建制生活垃圾分类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遂宁高新区发展改革与统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遂高发改统计〔2023〕8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政公用事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略) 政公用事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环卫设备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遂宁高新区发展改革与统计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遂高发改统计〔2023〕8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略) 富盛 (略)

项目概况与标范

2.1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遂宁高新区区域内

2.3项目内容:建设和改造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站)150座,增设规范有害垃圾暂存场所2个,购置两分类、 三分类垃圾收集设施300个,开展环卫装备标准化、智能化改造和提升;为期一年的宣传运营管理。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完成后60日内交货。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第五章所示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采购一个标段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 10 日开始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网址: http://** )—“登录”—“ (略) 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后台管理系统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73009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政公用事务中心

地 址: (略) 健坤国际金融中心13楼

邮 编:/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825-*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富盛 (略)

地 址: (略) 锦江区东大路 318 号环球都汇广场1701号

邮 编:/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028-*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40702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生产、制造等方面的规定。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合同额、供货数量、技术规格等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采购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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