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琪丽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滩面镇滩面村标准厂房建设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广西琪丽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滩面镇滩面村标准厂房建设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滩面镇滩面村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在“供应商入驻”完成帐号注册后,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模块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采购计划文号:YLZC2024-G2-52094
项目编号:YLZC2024-G2-*-GXQLD
项目名称:滩面镇滩面村标准厂房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76元
最高限价:*.76元
采购需求:滩面镇滩面村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项,建筑占地面积900. 43平方米,主要建设厂房1栋,地上3层,总建筑面积2752 .89 平方米。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30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桂政发【2015】78号)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3.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3.6投标人可就本次招标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
获取方式:实行投标人实名制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按规定流程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逾期下载无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模块获取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人需根据本项目编号进一步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模块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 7 月 30 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同截止时间。
地点: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委托代理人到现场开标。投标人需要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必须用数字证书 CA 锁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 “广西政府采购云” 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桂政发【2015】78号)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信息查询: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玉林)(http://**)、*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
3.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投标人需要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 政 采 云 电 子 交 易 客 户 端 ” 请 自 行 前 往 广 西 壮族自治区政 府 采 购 网 下 载 并 安 装( http://**_group_front.b8b6c91.0.0.c51f9820a48111eabb9bcbdf01af125e);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投标人》,指南可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http://**)服务中心-帮助文档-最新指南”下载或详见附件《投标人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 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广西政府采购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 CA 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附件《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立即办理);
(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代理机构向采购监督部门备案后,供应商可以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以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按时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注:能够处理异常解密、递交电子备份文件的前提,是投标人已上传了标书且未能按时正常解密标书;系统生成标书时,生成两份,一份是投标用的标书,一份是备份标书;提供的备份标书要跟上传的电子标书是同一份,否则系统不支持其进行异常解密。)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川县滩面镇人民政府
地 址:*川县滩面镇滩面街69号
联系人:丘岳喜
联系方式:07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广西琪 (略)
地 址: (略) 连胜路23号
联系方式:07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秋霞 电 话:0775-*
广西琪 (略)
**日
项目概况
滩面镇滩面村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在“供应商入驻”完成帐号注册后,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模块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采购计划文号:YLZC2024-G2-52094
项目编号:YLZC2024-G2-*-GXQLD
项目名称:滩面镇滩面村标准厂房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76元
最高限价:*.76元
采购需求:滩面镇滩面村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项,建筑占地面积900. 43平方米,主要建设厂房1栋,地上3层,总建筑面积2752 .89 平方米。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30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桂政发【2015】78号)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3.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3.6投标人可就本次招标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
获取方式:实行投标人实名制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按规定流程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逾期下载无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模块获取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人需根据本项目编号进一步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模块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 7 月 30 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同截止时间。
地点: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委托代理人到现场开标。投标人需要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必须用数字证书 CA 锁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 “广西政府采购云” 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桂政发【2015】78号)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信息查询: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玉林)(http://**)、*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
3.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投标人需要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 政 采 云 电 子 交 易 客 户 端 ” 请 自 行 前 往 广 西 壮族自治区政 府 采 购 网 下 载 并 安 装( http://**_group_front.b8b6c91.0.0.c51f9820a48111eabb9bcbdf01af125e);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投标人》,指南可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http://**)服务中心-帮助文档-最新指南”下载或详见附件《投标人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 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广西政府采购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 CA 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附件《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立即办理);
(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代理机构向采购监督部门备案后,供应商可以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以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按时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注:能够处理异常解密、递交电子备份文件的前提,是投标人已上传了标书且未能按时正常解密标书;系统生成标书时,生成两份,一份是投标用的标书,一份是备份标书;提供的备份标书要跟上传的电子标书是同一份,否则系统不支持其进行异常解密。)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川县滩面镇人民政府
地 址:*川县滩面镇滩面街69号
联系人:丘岳喜
联系方式:07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广西琪 (略)
地 址: (略) 连胜路23号
联系方式:07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秋霞 电 话:0775-*
广西琪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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