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2024级新生校服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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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2024级新生校服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2024级新生校服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 (略) (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10号老财政局四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YC-2024-11

  2、项目名称: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2024级新生校服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最高限价:*.00元(1050元/人)

  5、采购内容:采购2024级新生校服一批,约550人(以个人为基数,数量为暂估数量,最终结算以实际数量进行结算。具体以学生自愿购买为原则确定实际需求,每位学生春秋季服2套、夏季校服2套、冬季冲锋衣1套)。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产品技术参数及要求》。

  6、交货期: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商务要求。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组成部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重要提示: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 (略) (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10号)。

  3、方式:本项目实行现场获取采购文件,各潜在供应商授权委托人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详见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加盖单位公章,在湖北 (略) (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10号老财政局4楼)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时资料不齐全或资料未按规定加盖单位供应商单位公章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以受理。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的时效性以供应商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拒收其响应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开始时间:**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见面磋商方式。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和电子U盘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现场递交至湖北 (略) (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10号老财政局四楼开标室)。

  五、开启:

  1、开标时间:**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湖北 (略) (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10号老财政局四楼开标室)

  六、公告发布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公告在远安县人民政府网、 (略) 中小学学校校服管理平台

  发布。

  2、各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现场核验身份信息,否则由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规定处理。

  3、本项目采用见面磋商方式。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和电子U盘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现场递交,逾期送达的和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联系地址:远安县鸣凤镇红阳路4号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 (略)

  联系地址: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10号

  联系人:陈燕莉

  联系电话:0717-*

 磋商文件领取登记表.docx

 **日


信息来源http://**-27-*-1.html
【项目概况】

   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2024级新生校服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 (略) (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10号老财政局四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YC-2024-11

  2、项目名称: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2024级新生校服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最高限价:*.00元(1050元/人)

  5、采购内容:采购2024级新生校服一批,约550人(以个人为基数,数量为暂估数量,最终结算以实际数量进行结算。具体以学生自愿购买为原则确定实际需求,每位学生春秋季服2套、夏季校服2套、冬季冲锋衣1套)。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产品技术参数及要求》。

  6、交货期: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商务要求。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组成部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重要提示: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 (略) (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10号)。

  3、方式:本项目实行现场获取采购文件,各潜在供应商授权委托人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详见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加盖单位公章,在湖北 (略) (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10号老财政局4楼)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时资料不齐全或资料未按规定加盖单位供应商单位公章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以受理。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的时效性以供应商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拒收其响应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开始时间:**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见面磋商方式。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和电子U盘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现场递交至湖北 (略) (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10号老财政局四楼开标室)。

  五、开启:

  1、开标时间:**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湖北 (略) (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10号老财政局四楼开标室)

  六、公告发布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公告在远安县人民政府网、 (略) 中小学学校校服管理平台

  发布。

  2、各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现场核验身份信息,否则由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规定处理。

  3、本项目采用见面磋商方式。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和电子U盘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现场递交,逾期送达的和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联系地址:远安县鸣凤镇红阳路4号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 (略)

  联系地址: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10号

  联系人:陈燕莉

  联系电话:0717-*

 磋商文件领取登记表.docx

 **日


信息来源http://**-2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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