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集中供热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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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市集中供热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集中供热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SZFCGZBDL-2024-034

项目名称: (略) 集中供热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略) 集中供热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略) 集中供热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预算审核、施工过程计量与审核、工程变更、索赔计算;竣工结算审核;财务决算;工程造价合理性分析;对技术人员及相关人员培训、业务指导和能力提升等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等(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决)算审计等全部工作完成并出具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招标人为止。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标项一、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 (略) (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略) (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税务机关出具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新成立不足 3 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成立时间超过 3 个月的零申报的需提供依法报税资料),注:以完税证明税款所属日期为准,代缴税的完税证明不作为税务缴费凭证(如社保缴税等),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2024 (略) 按实际发生的情况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4)近三年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取消投标资格(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5)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提供声明函);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以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为主体,主办方与另一联合体(会计师事务所)签署联合体协议(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需明确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项目中投标。
(7)是否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需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土建专业);
(2)具有由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具备上述条件的投标人,须与一家会计事务所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3)决算阶段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http://**/)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略) 乌鲁木齐南路26号

联系方式:09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广阔源建设 (略)

地 址: (略) 屯垦西路138号龙煤大厦7楼

联系方式:09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江

电 话:0903-*









附件信息:

项目概况

(略) 集中供热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SZFCGZBDL-2024-034

项目名称: (略) 集中供热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略) 集中供热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略) 集中供热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预算审核、施工过程计量与审核、工程变更、索赔计算;竣工结算审核;财务决算;工程造价合理性分析;对技术人员及相关人员培训、业务指导和能力提升等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等(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决)算审计等全部工作完成并出具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招标人为止。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标项一、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 (略) (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略) (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税务机关出具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新成立不足 3 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成立时间超过 3 个月的零申报的需提供依法报税资料),注:以完税证明税款所属日期为准,代缴税的完税证明不作为税务缴费凭证(如社保缴税等),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2024 (略) 按实际发生的情况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4)近三年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取消投标资格(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5)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提供声明函);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以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为主体,主办方与另一联合体(会计师事务所)签署联合体协议(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需明确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项目中投标。
(7)是否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需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土建专业);
(2)具有由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具备上述条件的投标人,须与一家会计事务所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3)决算阶段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http://**/)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略) 乌鲁木齐南路26号

联系方式:09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广阔源建设 (略)

地 址: (略) 屯垦西路138号龙煤大厦7楼

联系方式:09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江

电 话: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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