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烟草公司万州分公司国有经营性房屋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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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烟草公司万州分公司国有经营性房屋招租公告

(略) 万州分公司

国有经营性房屋招租公告

(略) 万州分公司经营管理的部分国有经营性房屋现对外招租,欢迎有意者报名竞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屋基本情况

序号

地址

面积(平方)

竞租底价(元)

租期

备注

1

万州区新田镇五新路247号负一楼

295.38

12000.00

≤5年

仓库

2

万州区国本路114号

227.17

75000.00

≤5年

门面

3

万州区国本路支路21号

50.69

9000.00

≤5年

门面

4

万州区国本路支路23号

44.06

9000.00

≤5年

门面

5

红光路77-5号

9.28

5000.00

≤5年

门面

6

红光路77-6号

43.86

7000.00

≤5年

门面

7

万州区白岩路342号2单元3-1

55.31

5000.00

≤5年

房屋

8

万州区白岩路342号4单元2-2

60.00

5000.00

≤5年

房屋

9

万州区白岩路422号附2号(左侧一楼)

35.00

6000.00

≤5年

仓库

10

万州区白岩路422号附3号一楼

110.00

30000.00

≤5年

房屋

11

万州区红光路83号

90.00

30000.00

≤5年

门面

12

万州区红光路77-2号

25.00

5000.00

≤5年

门面

13

万州区红光路77-3号

31.21

7000.00

≤5年

门面

14

万州区红光路77-4号

9.00

5000.00

≤5年

门面

15

电报路131号门面

34.08

60000.00

≤5年

门面

16

万州区天城西路119号4幢4单元303

80.97

4000.00

≤5年

房屋

注:建筑面积以房屋产权登记或国土房管部门测绘为准,误差不影响租赁底价。

二、房屋出租期不高于5年,房屋招租具体租赁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租赁时间从交房之日起计算。

三、报名须知

(一)自然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个体工商户及企业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本次招租不接受电话、口头报名。

(二)报名时间**日至**日。

(三)报名地点: (略) 万州区江南新区玉石路6号驿鑫广场3号楼综合管理科(601室)。

四、招租方式及相关事宜

(一)招租方式:公开竞价招租。

(二)本次招租房产设置竞租底价。

(三)本次房产招租实行竞租者自愿,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最高报价中标的原则。

(四)竞租人须缴纳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按照以招租底价为依据计算的租金总额的2%收取。同一个意向承租人可参与多个标段竞租,但须分别缴纳竞租保证金。

未被确定为承租候选人的竞租保证金在承租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承租候选人的竞租保证金在和招租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也可部分或全部转为承租保证金。

五、竞价方式

(一)如有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竞价:

密封式报价。意向承租人以招租底价为最低价,一次性密封报价并提交招租小组,招租小组现场开封并公布报价,按报价最高者确定承租候选人。如果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最高报价,则由意向承租人分别进行二次报价,最终确定承租候选人。意向承租人多次报价的。后一次报价不得低于前一次报价。否则视为放弃竞租。

公开竞价。各意向承租人现场公开报价,直至出现唯一最高报价者。

若价高者无故放弃承租权,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如报名期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可采用商务谈判方式直接协议出租。

六、公开招租时间及地点:**日10:0 (略) 万州区江南新区玉石路6号驿鑫广场3号楼2楼会议室。

七、其他约定

(一)本次招租房屋标的按现状出租(不含装修),不能用于经营餐饮,不能用于经营化工等涉及污染大、噪音大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商业活动,不能用作危险物品的存储仓库,不能用于非法生产、加工等违法违纪活动。

(二)合同签订人必须为中标人, (略) 签订合同的通知后,中标人应按通知 (略)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逾期,视为违约和放弃租赁权利,不退还履约保证金,且一年内不得 (略) 进行的招标活动,我公司将重新组织该标段招标。

(三)承租方一律不得进行转租或分租,不得改变经营方向,禁止更改房屋结构。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并扣除所有租金及保证金,如造成损失还应承担一切经济赔偿及其他责任。

八、承租款缴纳方式:承租款按半年或年分期支付,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但承租款均须在当年合同到期对应日前一个月付清,否则终止合同,由招标方另行组织招标,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负责。

九、房屋水电费、电视、电话、网络、租金税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中标者承担。

十、本 (略) 外网(http://**)、万州分公司内网及《 (略) 报》发布,同时在房屋标的所在地张贴信息。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解 (略) (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老师 *

(略) (略)

**日

(略) 万州分公司

国有经营性房屋招租公告

(略) 万州分公司经营管理的部分国有经营性房屋现对外招租,欢迎有意者报名竞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屋基本情况

序号

地址

面积(平方)

竞租底价(元)

租期

备注

1

万州区新田镇五新路247号负一楼

295.38

12000.00

≤5年

仓库

2

万州区国本路114号

227.17

75000.00

≤5年

门面

3

万州区国本路支路21号

50.69

9000.00

≤5年

门面

4

万州区国本路支路23号

44.06

9000.00

≤5年

门面

5

红光路77-5号

9.28

5000.00

≤5年

门面

6

红光路77-6号

43.86

7000.00

≤5年

门面

7

万州区白岩路342号2单元3-1

55.31

5000.00

≤5年

房屋

8

万州区白岩路342号4单元2-2

60.00

5000.00

≤5年

房屋

9

万州区白岩路422号附2号(左侧一楼)

35.00

6000.00

≤5年

仓库

10

万州区白岩路422号附3号一楼

110.00

30000.00

≤5年

房屋

11

万州区红光路83号

90.00

30000.00

≤5年

门面

12

万州区红光路77-2号

25.00

5000.00

≤5年

门面

13

万州区红光路77-3号

31.21

7000.00

≤5年

门面

14

万州区红光路77-4号

9.00

5000.00

≤5年

门面

15

电报路131号门面

34.08

60000.00

≤5年

门面

16

万州区天城西路119号4幢4单元303

80.97

4000.00

≤5年

房屋

注:建筑面积以房屋产权登记或国土房管部门测绘为准,误差不影响租赁底价。

二、房屋出租期不高于5年,房屋招租具体租赁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租赁时间从交房之日起计算。

三、报名须知

(一)自然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个体工商户及企业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本次招租不接受电话、口头报名。

(二)报名时间**日至**日。

(三)报名地点: (略) 万州区江南新区玉石路6号驿鑫广场3号楼综合管理科(601室)。

四、招租方式及相关事宜

(一)招租方式:公开竞价招租。

(二)本次招租房产设置竞租底价。

(三)本次房产招租实行竞租者自愿,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最高报价中标的原则。

(四)竞租人须缴纳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按照以招租底价为依据计算的租金总额的2%收取。同一个意向承租人可参与多个标段竞租,但须分别缴纳竞租保证金。

未被确定为承租候选人的竞租保证金在承租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承租候选人的竞租保证金在和招租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也可部分或全部转为承租保证金。

五、竞价方式

(一)如有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竞价:

密封式报价。意向承租人以招租底价为最低价,一次性密封报价并提交招租小组,招租小组现场开封并公布报价,按报价最高者确定承租候选人。如果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最高报价,则由意向承租人分别进行二次报价,最终确定承租候选人。意向承租人多次报价的。后一次报价不得低于前一次报价。否则视为放弃竞租。

公开竞价。各意向承租人现场公开报价,直至出现唯一最高报价者。

若价高者无故放弃承租权,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如报名期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可采用商务谈判方式直接协议出租。

六、公开招租时间及地点:**日10:0 (略) 万州区江南新区玉石路6号驿鑫广场3号楼2楼会议室。

七、其他约定

(一)本次招租房屋标的按现状出租(不含装修),不能用于经营餐饮,不能用于经营化工等涉及污染大、噪音大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商业活动,不能用作危险物品的存储仓库,不能用于非法生产、加工等违法违纪活动。

(二)合同签订人必须为中标人, (略) 签订合同的通知后,中标人应按通知 (略)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逾期,视为违约和放弃租赁权利,不退还履约保证金,且一年内不得 (略) 进行的招标活动,我公司将重新组织该标段招标。

(三)承租方一律不得进行转租或分租,不得改变经营方向,禁止更改房屋结构。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并扣除所有租金及保证金,如造成损失还应承担一切经济赔偿及其他责任。

八、承租款缴纳方式:承租款按半年或年分期支付,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但承租款均须在当年合同到期对应日前一个月付清,否则终止合同,由招标方另行组织招标,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负责。

九、房屋水电费、电视、电话、网络、租金税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中标者承担。

十、本 (略) 外网(http://**)、万州分公司内网及《 (略) 报》发布,同时在房屋标的所在地张贴信息。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解 (略) (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老师 *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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