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西湖第二届国风文化艺术季美陈活动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瘦西湖第二届国风文化艺术季美陈活动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略) 瘦西湖风景区管理处的委托, (略) 扬州办事处就瘦西湖第二届国风文化艺术季美陈活动实施采购,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项目概况:
瘦西湖第二届国风文化艺术季美陈活动采购潜在供应商可在“ (略) 瘦西湖风景区管 (略) 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7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C240PAHK
2.项目名称:瘦西湖第二届国风文化艺术季美陈活动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元
5.最高限价:*元
6.采购需求:具体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7.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不包括舞台搭设周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谈判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供应商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期限: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11日15:00前
获取地点:“ (略) 瘦西湖风景区管 (略) 站”
获取方式:*@*ttp://**联系领取,邮件题目注明“领取瘦西湖第二届国风文化艺术季美陈活动采购文件”。并在邮件正文中明确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邮件附件须有(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扫描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格式自拟,加盖公章的扫描件);(3)信用中国查询截图;(4)标书费转帐凭证截图。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开户名称: (略) 扬州办事处
开户行:中国 (略) 扬州汶河支行
账 号:*7233
有关本次谈判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略) 瘦西湖风景区管 (略) 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7月11日15: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扬州办事处开标室
地址: (略) 华信沁园17号楼1楼( (略) (略) 交叉口东南处),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注: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现场参加谈判并递交响应文件,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收。递交响应文件时现场核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五、开启
时间:2024年7月11日15: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扬州办事处会议室,地址: (略) 华信沁园17号楼1楼( (略) (略) 交叉口东南处))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份(*份正本、*份副本)、电子版*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本项目在“ (略) 瘦西湖风景区管 (略) 站”发布公告。
3、各供应商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进场后的供应商应在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
4、本次谈判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5、本谈判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6.为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 (略) “政采贷”专栏。
7.本项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本项目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8.供应商对于所投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八、本次竞争性谈判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张静
联系方式:0514-*
地址: (略) (略) 2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扬州办事处
地址: (略) 华信沁园17号楼1楼( (略) (略) 交叉口东南处)
联系人:*柯
联系电话:0514-*
2024年7月9日
(略) 瘦西湖风景区管理处的委托, (略) 扬州办事处就瘦西湖第二届国风文化艺术季美陈活动实施采购,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项目概况:
瘦西湖第二届国风文化艺术季美陈活动采购潜在供应商可在“ (略) 瘦西湖风景区管 (略) 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7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C240PAHK
2.项目名称:瘦西湖第二届国风文化艺术季美陈活动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元
5.最高限价:*元
6.采购需求:具体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7.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不包括舞台搭设周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谈判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供应商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期限: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11日15:00前
获取地点:“ (略) 瘦西湖风景区管 (略) 站”
获取方式:*@*ttp://**联系领取,邮件题目注明“领取瘦西湖第二届国风文化艺术季美陈活动采购文件”。并在邮件正文中明确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邮件附件须有(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扫描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格式自拟,加盖公章的扫描件);(3)信用中国查询截图;(4)标书费转帐凭证截图。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开户名称: (略) 扬州办事处
开户行:中国 (略) 扬州汶河支行
账 号:*7233
有关本次谈判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略) 瘦西湖风景区管 (略) 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7月11日15: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扬州办事处开标室
地址: (略) 华信沁园17号楼1楼( (略) (略) 交叉口东南处),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注: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现场参加谈判并递交响应文件,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收。递交响应文件时现场核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五、开启
时间:2024年7月11日15: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扬州办事处会议室,地址: (略) 华信沁园17号楼1楼( (略) (略) 交叉口东南处))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份(*份正本、*份副本)、电子版*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本项目在“ (略) 瘦西湖风景区管 (略) 站”发布公告。
3、各供应商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进场后的供应商应在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
4、本次谈判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5、本谈判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6.为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 (略) “政采贷”专栏。
7.本项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本项目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8.供应商对于所投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八、本次竞争性谈判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张静
联系方式:0514-*
地址: (略) (略) 2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扬州办事处
地址: (略) 华信沁园17号楼1楼( (略) (略) 交叉口东南处)
联系人:*柯
联系电话:0514-*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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