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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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项目采购公告

那曲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作者: 财政 发布时间: ** 16:38:28

(略) 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

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略) 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15点2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FCG2024-21440

项目名称: (略) 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6万元

最高限价:116万元

采购需求: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有关规定,本次资产清 (略) 直各单位基本情况、固定资产实物及账务等情况进行清查盘点。

1.基本情况清理。依据国家人事、编制等部门批准的文件,认真做好单位户数、编制和人员状况的全面清理。主要包括: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预算代码、单位户数、单位性质、隶属关系、人员编制、人员数量及人员结构等。

2.固定资产清查。全面清理、盘点、 (略) 本级各单位纳入清查范围的固定资产,并出具固定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对清查出的盘盈、盘亏、待报废、闲置等固定资产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重点核实造成盘亏的具体原因,对盘亏资产提出具体处理建议,对闲置资产建立可盘活资产台账并提出盘活建议。

3.资产账务清理。对市本级各单位的固定资产基本账务处理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调整,确保预算一体化财务报表与资产模块数据、实物资产信息三者保持一致,达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对清理出来的盘盈、盘亏、待报废、闲置等状况的固定资产,根据有关会计规定,在预算管理一体化资产模块进行账务调整,并按照完善后的固定资产信息,设置二维码、粘贴至对应资产上,实现一物一码。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备与所承担工作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专业胜任能力的会计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1.5参加本项目组成员需具有相应的资产评估师及注册会计师资格,应具备较强的业务素质和足够的人员;

1.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节能、环保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2.2扶持中小企业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落实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响应人不限制必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3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的规定。

2.4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下载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领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15点20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

网址:http://**

六、开启

时间:**日15点2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1、获取采购文件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并网上下载采购文件。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公告发布媒介:《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本项目各项公告在以上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 因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供应商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介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6.本项目采用电子化系统,供应商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并在开标时,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各投标人解密时间为发起解密开始计算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无效)。(备注:请供应商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略) 财政局

地址: (略) 色尼区 (略) 财政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色尼区 (略) 财政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娇女士

电 话:0896-*

那曲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作者: 财政 发布时间: ** 16:38:28

(略) 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

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略) 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15点2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FCG2024-21440

项目名称: (略) 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6万元

最高限价:116万元

采购需求: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有关规定,本次资产清 (略) 直各单位基本情况、固定资产实物及账务等情况进行清查盘点。

1.基本情况清理。依据国家人事、编制等部门批准的文件,认真做好单位户数、编制和人员状况的全面清理。主要包括: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预算代码、单位户数、单位性质、隶属关系、人员编制、人员数量及人员结构等。

2.固定资产清查。全面清理、盘点、 (略) 本级各单位纳入清查范围的固定资产,并出具固定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对清查出的盘盈、盘亏、待报废、闲置等固定资产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重点核实造成盘亏的具体原因,对盘亏资产提出具体处理建议,对闲置资产建立可盘活资产台账并提出盘活建议。

3.资产账务清理。对市本级各单位的固定资产基本账务处理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调整,确保预算一体化财务报表与资产模块数据、实物资产信息三者保持一致,达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对清理出来的盘盈、盘亏、待报废、闲置等状况的固定资产,根据有关会计规定,在预算管理一体化资产模块进行账务调整,并按照完善后的固定资产信息,设置二维码、粘贴至对应资产上,实现一物一码。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备与所承担工作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专业胜任能力的会计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1.5参加本项目组成员需具有相应的资产评估师及注册会计师资格,应具备较强的业务素质和足够的人员;

1.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节能、环保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2.2扶持中小企业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落实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响应人不限制必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3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的规定。

2.4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下载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领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15点20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

网址:http://**

六、开启

时间:**日15点2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1、获取采购文件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并网上下载采购文件。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公告发布媒介:《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本项目各项公告在以上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 因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供应商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介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6.本项目采用电子化系统,供应商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并在开标时,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各投标人解密时间为发起解密开始计算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无效)。(备注:请供应商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略) 财政局

地址: (略) 色尼区 (略) 财政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色尼区 (略) 财政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娇女士

电 话:0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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