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关于“2024年度通州区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有关工作”技术服务单位的比选公告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关于“2024年度通州区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有关工作”技术服务单位的比选公告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相关制度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采取比选方式向社会公开择优选用技术服务单位。
一、工作任务
按照自然资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要求,依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的通知》,开展通州区2024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相关工作,具体内容为开展通州区开发区土地监测统计工作,主要包括土地利用状况、用地效益、管理绩效和低效用地相关数据调查,按照监测统计要求,完成开发区审批范围和实际管理范围的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等。
二、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人民币20.*元,最终以中选单位报价为准。
三、比选内容
项目报价、企业资质、近3年类似项目服务业绩、人员配备及拟派项目团队、技术服务方案、服务承诺等。
四、比选单位资格要求
1.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比选报名和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0日-2024年7月16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9-216办公室( (略) 通州区潞苑南大街3号)
领取比选文件需要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需要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参选文件的递交
1.参选文件应为书面形式,正本一份,副本两份,且必须密封及胶装,如有涂改,应在涂改处由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参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7日12: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参选文件提交地点: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9-216办公室。
七、比选结果确定
根据现场评审情况,由我分局评审小组负责综合打分,根据得分高低推荐1家拟委托的技术服务单位,比选结果将通过《比选结果通知书》方式书面送达中选机构;未收到《比选结果通知书》的机构视为未中选,我分局不再另行通知。
八、相关责任及违约处理
中选机构应对出具的服务成果负相应法律责任,在提供服务成果过程中保证服务质量和遵守相关要求,如出现拒绝服务、违反保密要求或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服务成果不符合技术要求等问题,我分局有权重新选取服务单位并保留追究其相应责任的权利。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
联系地址: (略) 通州区潞苑 (略)
联系人:包翔
联系方式:*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
2024年7月9日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相关制度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采取比选方式向社会公开择优选用技术服务单位。
一、工作任务
按照自然资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要求,依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的通知》,开展通州区2024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相关工作,具体内容为开展通州区开发区土地监测统计工作,主要包括土地利用状况、用地效益、管理绩效和低效用地相关数据调查,按照监测统计要求,完成开发区审批范围和实际管理范围的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等。
二、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人民币20.*元,最终以中选单位报价为准。
三、比选内容
项目报价、企业资质、近3年类似项目服务业绩、人员配备及拟派项目团队、技术服务方案、服务承诺等。
四、比选单位资格要求
1.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比选报名和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0日-2024年7月16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9-216办公室( (略) 通州区潞苑南大街3号)
领取比选文件需要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需要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参选文件的递交
1.参选文件应为书面形式,正本一份,副本两份,且必须密封及胶装,如有涂改,应在涂改处由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参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7日12: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参选文件提交地点: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9-216办公室。
七、比选结果确定
根据现场评审情况,由我分局评审小组负责综合打分,根据得分高低推荐1家拟委托的技术服务单位,比选结果将通过《比选结果通知书》方式书面送达中选机构;未收到《比选结果通知书》的机构视为未中选,我分局不再另行通知。
八、相关责任及违约处理
中选机构应对出具的服务成果负相应法律责任,在提供服务成果过程中保证服务质量和遵守相关要求,如出现拒绝服务、违反保密要求或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服务成果不符合技术要求等问题,我分局有权重新选取服务单位并保留追究其相应责任的权利。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
联系地址: (略) 通州区潞苑 (略)
联系人:包翔
联系方式:*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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