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南宁庆歌路支行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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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南宁庆歌路支行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信银行南宁庆歌路支行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18:47:07
类型:公开招标

中信银行南宁庆歌路支行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4-NN-0008)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信银行南宁庆歌路支行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标人为 (略) 南宁分行。招标人履行了审批手续,资金为自筹资金且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预算:*.00元(含税)。

交货时间:**日前完成安装调试。

交货地点: (略) 良庆区庆歌路20号五洲交通大厦一层106、107、108、112号铺面及32层写字楼3201号。

2.2招标范围:办公家具采购及配套安装、调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2投标人应为具备产品供货能力的家具生产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承诺函)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提供财务报告或审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年限不足两年的,按实际年份提供财务报表。)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最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缴纳税收的缴费凭证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6遵守法律法规,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http://**.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行政处罚信息中无较大数额罚款。(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

3.7未被招标人列入供应商禁用、退出名单。(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8存在以下任何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一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投标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对其他投标人的持股比例合计超过20%;投标人之间直接或 (略)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合计均超过20%(国家控股的投标人之间除外);投标人的直接或间接持股超过20%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其他投标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并确认符合投标资格后再进行投标,否则造成损失自行承担,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日起至**日,北京时间上午9:00起至下午17:30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中信金控采购共享平台http://**”注册(已注册过的无需重复注册)。注册相关操作手册及常见问题请查看采购平台中的《帮助中心》。

4.2招标文件售价(标书款):每套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本项目招标文件支持线上发售方式。

4.4支付方式:潜在投标 (略) 账户或个人缴纳(须备注公司名称)汇入以下账户并保留转账凭证,并在“中信金控采购共享平台→电子招采系统→采购执行→我的项目→购买文件”按钮中上传转账凭证,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汇款账户:

开户名: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5031

注:汇款时须备注标书款、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可简写)。潜在投标人上传转账凭证后,请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陈雅冰,电话:0771-*、*,电子邮件:*@*63.com),未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造成招标文件延迟发放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5投标人在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方式:登录采购平台→电子招采系统→采购执行→采购项目→我的项目→文件下载。如采购平台中未显示【文件下载】按钮,请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提示: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为潜在投标人必要操作步骤,否则将无法在采购平台参与线上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09时30分。

5.1提交方式:登录采购平台→电子招采系统→采购执行→采购项目→我的项目→项目工作台→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项目,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采购平台”使用CFCA电子印章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所产生一切后果平台概不负责。

5.2 CFCA电子印章申请: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务必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办理并获取CFCA电子印章(一般制证时间须3-5个工作日),否则将不能使用CFCA电子印章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后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操作。投标人可在“采购平台”门户(http://**)中的《帮助中心》→《操作手册》→《供应商CFCA申请操作手册》处下载“CFCA申请操作手册”和“CFCA驱动”,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CFCA电子印章办理和驱动安装。

5.3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采购平台”门户(http://**)中的《帮助中心》→《工具下载》页面中下载“投标客户端”软件安装包和操作手册,并根据操作手册的提示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FCA电子印章生成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5.4 CFCA电子印章绑定:在“采购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需先绑定CFCA电子印章,CFCA绑定方式:登录采购平台→电子招采系统→系统管理→证书管理→CA绑定。

5.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日09时30分。

5.6开标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项目,在采购平台线上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采购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本项目将在采购平台开标大厅(http://**)进行开标(含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和签字等环节)。

5.7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采购平台参加线上开标会。

六、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整(大写:人民币*仟元整);

6.2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非现金转账方式提交,保证金形式可为以下任意一种:现金、支票、银行汇票、保函等,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6.3 投标保证金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6.4 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 *5031

注:(1)汇款时须备注投标保证金、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可简写),未备注视为未汇款;(2)在“中信金控采购共享平台→电子招采系统→采购执行→我的项目→项目工作台→保证金管理→保证金递交复核申请”按钮中上传转账凭证后,请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陈雅冰,电话:0771-*、*,电子邮件:*@*63.com),未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其他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http:///)、金采网( http://**)、中信金控采购共享平台(http://**)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潜在投标人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南宁分行

地 址: (略) 双拥路36-1号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青秀区金湖北路52-1号东方曼哈顿25楼

联系人:陈雅冰、卢思静、刘萍、王鹏程

电话:0771-*、*

电子邮件:*@*63.com

(略)

**日


,南宁

中信银行南宁庆歌路支行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18:47:07
类型:公开招标

中信银行南宁庆歌路支行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4-NN-0008)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信银行南宁庆歌路支行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标人为 (略) 南宁分行。招标人履行了审批手续,资金为自筹资金且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预算:*.00元(含税)。

交货时间:**日前完成安装调试。

交货地点: (略) 良庆区庆歌路20号五洲交通大厦一层106、107、108、112号铺面及32层写字楼3201号。

2.2招标范围:办公家具采购及配套安装、调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2投标人应为具备产品供货能力的家具生产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承诺函)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提供财务报告或审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年限不足两年的,按实际年份提供财务报表。)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最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缴纳税收的缴费凭证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6遵守法律法规,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http://**.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行政处罚信息中无较大数额罚款。(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

3.7未被招标人列入供应商禁用、退出名单。(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8存在以下任何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一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投标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对其他投标人的持股比例合计超过20%;投标人之间直接或 (略)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合计均超过20%(国家控股的投标人之间除外);投标人的直接或间接持股超过20%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其他投标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并确认符合投标资格后再进行投标,否则造成损失自行承担,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日起至**日,北京时间上午9:00起至下午17:30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中信金控采购共享平台http://**”注册(已注册过的无需重复注册)。注册相关操作手册及常见问题请查看采购平台中的《帮助中心》。

4.2招标文件售价(标书款):每套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本项目招标文件支持线上发售方式。

4.4支付方式:潜在投标 (略) 账户或个人缴纳(须备注公司名称)汇入以下账户并保留转账凭证,并在“中信金控采购共享平台→电子招采系统→采购执行→我的项目→购买文件”按钮中上传转账凭证,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汇款账户:

开户名: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5031

注:汇款时须备注标书款、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可简写)。潜在投标人上传转账凭证后,请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陈雅冰,电话:0771-*、*,电子邮件:*@*63.com),未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造成招标文件延迟发放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5投标人在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方式:登录采购平台→电子招采系统→采购执行→采购项目→我的项目→文件下载。如采购平台中未显示【文件下载】按钮,请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提示: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为潜在投标人必要操作步骤,否则将无法在采购平台参与线上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09时30分。

5.1提交方式:登录采购平台→电子招采系统→采购执行→采购项目→我的项目→项目工作台→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项目,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采购平台”使用CFCA电子印章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所产生一切后果平台概不负责。

5.2 CFCA电子印章申请: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务必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办理并获取CFCA电子印章(一般制证时间须3-5个工作日),否则将不能使用CFCA电子印章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后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操作。投标人可在“采购平台”门户(http://**)中的《帮助中心》→《操作手册》→《供应商CFCA申请操作手册》处下载“CFCA申请操作手册”和“CFCA驱动”,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CFCA电子印章办理和驱动安装。

5.3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采购平台”门户(http://**)中的《帮助中心》→《工具下载》页面中下载“投标客户端”软件安装包和操作手册,并根据操作手册的提示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FCA电子印章生成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5.4 CFCA电子印章绑定:在“采购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需先绑定CFCA电子印章,CFCA绑定方式:登录采购平台→电子招采系统→系统管理→证书管理→CA绑定。

5.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日09时30分。

5.6开标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项目,在采购平台线上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采购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本项目将在采购平台开标大厅(http://**)进行开标(含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和签字等环节)。

5.7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采购平台参加线上开标会。

六、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整(大写:人民币*仟元整);

6.2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非现金转账方式提交,保证金形式可为以下任意一种:现金、支票、银行汇票、保函等,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6.3 投标保证金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6.4 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 *5031

注:(1)汇款时须备注投标保证金、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可简写),未备注视为未汇款;(2)在“中信金控采购共享平台→电子招采系统→采购执行→我的项目→项目工作台→保证金管理→保证金递交复核申请”按钮中上传转账凭证后,请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陈雅冰,电话:0771-*、*,电子邮件:*@*63.com),未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其他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http:///)、金采网( http://**)、中信金控采购共享平台(http://**)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潜在投标人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南宁分行

地 址: (略) 双拥路36-1号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青秀区金湖北路52-1号东方曼哈顿25楼

联系人:陈雅冰、卢思静、刘萍、王鹏程

电话:0771-*、*

电子邮件:*@*63.com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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