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2024年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监理一标段三河镇、七营镇、高崖乡、李旺镇、二标段海城镇、关桥乡、树台乡、三标段史店乡、曹洼乡、李俊乡-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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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2024年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监理一标段三河镇、七营镇、高崖乡、李旺镇、二标段海城镇、关桥乡、树台乡、三标段史店乡、曹洼乡、李俊乡-招标/资审公告

海原县2024年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2024年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发〔2024〕139号-1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全部为中央衔接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项目选址位于三河镇代店村和七营镇下套村、高崖乡三分湾村和李旺镇韩府村、树台乡树台村和李俊乡联合村、史店乡徐坪村和曹洼乡脱烈村、海城镇水洼村和关桥乡张湾村(具体依据规划部门统一规划执行)。
建设规模:(一)三河镇代店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
新建混凝土道路硬化4520平方米,铺装面包砖3827平方米,混凝土道牙10335米,浆砌片石护坡450平方米,毛石挡土墙330米,混凝土盖板130米,雨水边沟200米,垃圾分类收集亭3座,垃圾分类收集驿站1座。
(二)七营镇下套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
混凝土道路硬化4288平方米,混凝土道牙5180米,铺装面包砖2490平方米,清淤489立方米,预制混凝土盖板583米,安装成品凸面反射镜2个,安装减速带4条20米,新建排水沟 110米,新建混凝土U 型排水渠716米,毛石挡墙10米,植草砖护坡105米,道路护栏50米,混凝土路面破坏修复329平方米,边坡修整1670平方米,混凝土台阶2.7平方米,边坡修整后做场地平整2420平方米,土方平整7000立方米,混凝土围牙705.6米,场地垃圾清运1项,5立方勾臂式垃圾箱15组,电动垃圾清运车2辆,垃圾驿站1座。
(三)李旺镇韩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
新建混凝土硬化3800平方米(其中晾晒场硬化为2500平方米,巷道硬化修复1300平方米),面包砖铺装200平方米,混凝土道牙200米,嵌草砖60平方米,毛石护坡320米,修复排水沟150米,土方回填3900立方米,原有硬化拆除1300平方米,安装雨水篦子12个,铺设DN300 双壁波纹管260米,安全防护栏163米,太阳能路灯16盏,5立方勾臂垃圾桶50座,垃圾分类点5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驿站1座,电动垃圾清运车30辆。
(四)高崖乡三分湾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
新建混凝土道路硬化5376平方米,面包砖铺装6569平方米,混凝土道牙4270米,混凝土硬化修补539平方米,成品混凝土盖板2560块,学校附近设置垃圾分类收集驿站1座,分类垃圾桶2个,垃圾清运车2辆,5立方勾臂垃圾箱1个,土方平整480立方米,垃圾清运1项。
(五)史店乡徐坪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
新建防护墙205.7米,六角砖护坡121.41平方米,排水沟74.5米,打谷场混凝土硬化717平方米,混凝土道牙113米,垃圾分类收集亭6组,垃圾分类收集驿站1座,5立方勾臂式垃圾箱25个,240L垃圾桶205个,新建混凝土道路11498.39平方米,混凝土路修复为沥青混凝土路1527.91平方米,维修混凝土道路978.37平方米,防滑钢筋6953.04米,混凝土道牙848.64米。
(六)曹洼乡脱烈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
新建混凝土道路硬化16665.3平方米,毛石挡土墙带护坡20平方米,垃圾分类亭5组,垃圾分类收集驿站1座,垃圾车5辆,拆除旱厕15平方米, (略) 墙12.5米,裸露土地铺装红色碎石297平方米,毛石挡土墙9米,混凝土道牙95米。
(七)海城镇水洼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
新建混凝土巷道硬化3710平方米,铺设DN300波纹排水管1068米,DN200波纹排水管539米,C20混凝土挡水带180米,排水沟盖板700米(规格600×600×150,C25预制钢筋混凝土 盖板),混凝土井35座(Φ1000混凝土井7座,Φ800混凝土井28座,重型铸铁井盖),雨水口73个,原有排水沟疏通2827米,排水管垫层987立方米,路面拆除、恢复3433平方米,垃圾分类点5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驿站1座,垃圾清运车5辆。
(八)关桥乡张湾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
混凝土道路硬化5116平方米,铺装细砂岩碎石路5173平方米,铺装面包砖255平方米,混凝土道牙7672米,毛石挡土墙带护坡286米,防护墙297米,村部入口挡土墙126米,波形防护栏154米,晒谷场硬化2894平方米,土方平整3500立方米,垃圾分类收集驿站1座,垃圾箱220个,垃圾清运车18辆,铁皮垃圾箱12个,垃圾池拆除20平方米。
(九)树台乡树台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
新建毛石挡土墙120米,六角砖护坡560平方米,台阶维修改造341.09平方米,垃圾分类收集驿站1座,垃圾分类收集亭4 座,勾臂式垃圾箱8个,混凝土道路硬化639.32平方米,道路土方251.08立方米,波形护栏90米,混凝土过路管4米,端墙16立方米,混凝土管2053米,检查井53座,单算雨水口78座,现场管网改迁270米,混凝土道路破除修复2986平方米,化粪池75立方米,土方回填800立方米。
(十)李俊乡联合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
新建毛石挡土墙2696.9平方米,毛石砌筑基础56米,植草砖护坡1778.9平方米,U型排水渠86米,更换现有路面过水管8米,道路护栏276米,混凝土地面硬化228.2平方米,砂石道路铺装430平方米,边坡修整200平方米,沟底平整修复550平方米,地下过水管道13米,沟底混凝土板铺装505平方米,修建土渠56米,场地平整2100平方米,土沟修平45米,道路拓宽土方回填200立方米,边坡修护650平方米,清水砖墙47米,面包砖铺装240平方米,道牙32米,5立方勾臂式垃圾箱14组,垃圾分类收集驿站1座,电动垃圾车2辆,垃圾清运5项。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招标范围:
一标段:海原县2024年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监理一标段(包含三河镇、七营镇、高崖乡、李旺镇施工全部范围内监理服务)
二标段:海原县2024年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监理二标段(包含海城镇、关桥乡、树台乡施工全部范围内监理服务)
三标段:海原县2024年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监理三标段(包含史店乡、曹洼乡、李俊乡施工全部范围内监理服务)。
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工程内容的监理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施工段阶段全过程及保修期监理。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 (略) 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17 时起至 ** 23 时,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访问管理。
4.3 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 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投诉举报电话
海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0955-*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略) 海原县
联系人:马进锋
电 话:0955-*
招标代理机构:中致远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盈华商厦8楼
联系人:王志轩
电 话:*


日期:**

海原县2024年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2024年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发〔2024〕139号-1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全部为中央衔接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项目选址位于三河镇代店村和七营镇下套村、高崖乡三分湾村和李旺镇韩府村、树台乡树台村和李俊乡联合村、史店乡徐坪村和曹洼乡脱烈村、海城镇水洼村和关桥乡张湾村(具体依据规划部门统一规划执行)。
建设规模:(一)三河镇代店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
新建混凝土道路硬化4520平方米,铺装面包砖3827平方米,混凝土道牙10335米,浆砌片石护坡450平方米,毛石挡土墙330米,混凝土盖板130米,雨水边沟200米,垃圾分类收集亭3座,垃圾分类收集驿站1座。
(二)七营镇下套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
混凝土道路硬化4288平方米,混凝土道牙5180米,铺装面包砖2490平方米,清淤489立方米,预制混凝土盖板583米,安装成品凸面反射镜2个,安装减速带4条20米,新建排水沟 110米,新建混凝土U 型排水渠716米,毛石挡墙10米,植草砖护坡105米,道路护栏50米,混凝土路面破坏修复329平方米,边坡修整1670平方米,混凝土台阶2.7平方米,边坡修整后做场地平整2420平方米,土方平整7000立方米,混凝土围牙705.6米,场地垃圾清运1项,5立方勾臂式垃圾箱15组,电动垃圾清运车2辆,垃圾驿站1座。
(三)李旺镇韩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
新建混凝土硬化3800平方米(其中晾晒场硬化为2500平方米,巷道硬化修复1300平方米),面包砖铺装200平方米,混凝土道牙200米,嵌草砖60平方米,毛石护坡320米,修复排水沟150米,土方回填3900立方米,原有硬化拆除1300平方米,安装雨水篦子12个,铺设DN300 双壁波纹管260米,安全防护栏163米,太阳能路灯16盏,5立方勾臂垃圾桶50座,垃圾分类点5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驿站1座,电动垃圾清运车30辆。
(四)高崖乡三分湾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
新建混凝土道路硬化5376平方米,面包砖铺装6569平方米,混凝土道牙4270米,混凝土硬化修补539平方米,成品混凝土盖板2560块,学校附近设置垃圾分类收集驿站1座,分类垃圾桶2个,垃圾清运车2辆,5立方勾臂垃圾箱1个,土方平整480立方米,垃圾清运1项。
(五)史店乡徐坪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
新建防护墙205.7米,六角砖护坡121.41平方米,排水沟74.5米,打谷场混凝土硬化717平方米,混凝土道牙113米,垃圾分类收集亭6组,垃圾分类收集驿站1座,5立方勾臂式垃圾箱25个,240L垃圾桶205个,新建混凝土道路11498.39平方米,混凝土路修复为沥青混凝土路1527.91平方米,维修混凝土道路978.37平方米,防滑钢筋6953.04米,混凝土道牙848.64米。
(六)曹洼乡脱烈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
新建混凝土道路硬化16665.3平方米,毛石挡土墙带护坡20平方米,垃圾分类亭5组,垃圾分类收集驿站1座,垃圾车5辆,拆除旱厕15平方米, (略) 墙12.5米,裸露土地铺装红色碎石297平方米,毛石挡土墙9米,混凝土道牙95米。
(七)海城镇水洼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
新建混凝土巷道硬化3710平方米,铺设DN300波纹排水管1068米,DN200波纹排水管539米,C20混凝土挡水带180米,排水沟盖板700米(规格600×600×150,C25预制钢筋混凝土 盖板),混凝土井35座(Φ1000混凝土井7座,Φ800混凝土井28座,重型铸铁井盖),雨水口73个,原有排水沟疏通2827米,排水管垫层987立方米,路面拆除、恢复3433平方米,垃圾分类点5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驿站1座,垃圾清运车5辆。
(八)关桥乡张湾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
混凝土道路硬化5116平方米,铺装细砂岩碎石路5173平方米,铺装面包砖255平方米,混凝土道牙7672米,毛石挡土墙带护坡286米,防护墙297米,村部入口挡土墙126米,波形防护栏154米,晒谷场硬化2894平方米,土方平整3500立方米,垃圾分类收集驿站1座,垃圾箱220个,垃圾清运车18辆,铁皮垃圾箱12个,垃圾池拆除20平方米。
(九)树台乡树台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
新建毛石挡土墙120米,六角砖护坡560平方米,台阶维修改造341.09平方米,垃圾分类收集驿站1座,垃圾分类收集亭4 座,勾臂式垃圾箱8个,混凝土道路硬化639.32平方米,道路土方251.08立方米,波形护栏90米,混凝土过路管4米,端墙16立方米,混凝土管2053米,检查井53座,单算雨水口78座,现场管网改迁270米,混凝土道路破除修复2986平方米,化粪池75立方米,土方回填800立方米。
(十)李俊乡联合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
新建毛石挡土墙2696.9平方米,毛石砌筑基础56米,植草砖护坡1778.9平方米,U型排水渠86米,更换现有路面过水管8米,道路护栏276米,混凝土地面硬化228.2平方米,砂石道路铺装430平方米,边坡修整200平方米,沟底平整修复550平方米,地下过水管道13米,沟底混凝土板铺装505平方米,修建土渠56米,场地平整2100平方米,土沟修平45米,道路拓宽土方回填200立方米,边坡修护650平方米,清水砖墙47米,面包砖铺装240平方米,道牙32米,5立方勾臂式垃圾箱14组,垃圾分类收集驿站1座,电动垃圾车2辆,垃圾清运5项。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招标范围:
一标段:海原县2024年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监理一标段(包含三河镇、七营镇、高崖乡、李旺镇施工全部范围内监理服务)
二标段:海原县2024年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监理二标段(包含海城镇、关桥乡、树台乡施工全部范围内监理服务)
三标段:海原县2024年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监理三标段(包含史店乡、曹洼乡、李俊乡施工全部范围内监理服务)。
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工程内容的监理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施工段阶段全过程及保修期监理。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 (略) 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17 时起至 ** 23 时,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访问管理。
4.3 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 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投诉举报电话
海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0955-*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略) 海原县
联系人:马进锋
电 话:0955-*
招标代理机构:中致远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盈华商厦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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