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讯飞小镇保障性住房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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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讯飞小镇保障性住房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高新区讯飞小镇保障性住房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高新区讯飞小镇保障性住房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高新区经发局项目备案表2405-*-04-01-*
1.4 招标人:合肥 (略)
1.5 项目业主:合肥 (略)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高新区讯飞小镇保障性住房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BFFGZ01423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BFFGZ01423
2.5 建设地点: (略) 高新区沙湾路与小蜀山东路交口西北角
2.6 建设规模:详见招标范围
2.7 合同估算价:80000万元
2.8 计划工期:81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54096.20平方米(约81亩),容积率2.20。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平方米,其中人防面积8569.84平方米。本项目拟建14幢高层住宅(5幢25层、9幢17层)、相关配套用房及地下车库,共计新建约1140套住房。地块住宅单体按照装配式建筑实施,装配率不少于30%。
施工范围:本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地基基础及基坑支护、各单体及配套设施、大门、装饰装修、综合管线、安装工程、小区配套工程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等。此次招标供电工程、供水工程、燃气工程、有线电视、室外景观绿化、室外道排、智能化、三网工程、橱柜、卫生洁具不在范围内。
设计范围:结合装配率要求(不低于30%)及自己所属或合作的预制构件厂家生产要求,对构件图进行深化设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10 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
(3)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1.3 投标人业绩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自**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2)自**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中金额不少于5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①“工程总承包业绩”是指业绩中包含设计、采购、施工或设计、施工等阶段。
②如提供的为工程总承包业绩,则业绩提供方在该业绩中需承担施工任务,且承担的施工任务规模需不低于上述(1)或(2)中的对应要求。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3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3.1.1(1)要求;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3.1.1(2)资质要求;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3.1.1(3)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信誉要求;
(4)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任一方承揽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施工工程量的30%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 称“电子服务系统”) 查阅招标文件, 如参与投标, 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055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定量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 (略) 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0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沙湾路与小蜀山东路交口西北角
邮 编:23000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551-*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 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 (略) 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0551-*、0551-*

12. 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高新区讯飞小镇保障性住房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

开户银行: (略) 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需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相应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高新区讯飞小镇保障性住房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高新区讯飞小镇保障性住房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高新区经发局项目备案表2405-*-04-01-*
1.4 招标人:合肥 (略)
1.5 项目业主:合肥 (略)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高新区讯飞小镇保障性住房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BFFGZ01423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BFFGZ01423
2.5 建设地点: (略) 高新区沙湾路与小蜀山东路交口西北角
2.6 建设规模:详见招标范围
2.7 合同估算价:80000万元
2.8 计划工期:81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54096.20平方米(约81亩),容积率2.20。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平方米,其中人防面积8569.84平方米。本项目拟建14幢高层住宅(5幢25层、9幢17层)、相关配套用房及地下车库,共计新建约1140套住房。地块住宅单体按照装配式建筑实施,装配率不少于30%。
施工范围:本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地基基础及基坑支护、各单体及配套设施、大门、装饰装修、综合管线、安装工程、小区配套工程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等。此次招标供电工程、供水工程、燃气工程、有线电视、室外景观绿化、室外道排、智能化、三网工程、橱柜、卫生洁具不在范围内。
设计范围:结合装配率要求(不低于30%)及自己所属或合作的预制构件厂家生产要求,对构件图进行深化设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10 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
(3)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1.3 投标人业绩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自**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2)自**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中金额不少于5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①“工程总承包业绩”是指业绩中包含设计、采购、施工或设计、施工等阶段。
②如提供的为工程总承包业绩,则业绩提供方在该业绩中需承担施工任务,且承担的施工任务规模需不低于上述(1)或(2)中的对应要求。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3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3.1.1(1)要求;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3.1.1(2)资质要求;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3.1.1(3)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信誉要求;
(4)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任一方承揽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施工工程量的30%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 称“电子服务系统”) 查阅招标文件, 如参与投标, 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055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定量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 (略) 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0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沙湾路与小蜀山东路交口西北角
邮 编:23000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551-*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 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 (略) 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0551-*、0551-*

12. 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高新区讯飞小镇保障性住房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

开户银行: (略) 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需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相应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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