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黄河湿地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
河南新乡黄河湿地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
新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综合服务中心就河南新乡黄河湿地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2 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 (略) 建设项目)支出预算方案编制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并提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项目名称
河南新乡黄河湿地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 (略) 建设项目)支出预算方案编制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根据用户需求、政策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编制河南新乡黄河湿地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 (略) 建设项目)支出预算方案,涉及项目资金*元。内容包含智慧保护区软件系统、鸟类视频监控系统、机房建设、 (略) 及配套、系统集成五部分。
2、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货(完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送至采购单位,成果电子版提前2日报送指定地点;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并满足评审工作需要。
三、采购预算金额(询价控制价)及资金来源
6.*元(财政资金,已落实)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询价报名
1、报名方法:本次询 (略) 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非投标人原因, (略) 上报名未能成功的,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经认定并同意,可以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需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63.com(以邮箱实际接收为准),对资格初审合格的,我单位将电话通知或邮件通知各报名单位参加后续询价过程。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12日18:00 止。
六、响应文件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及询价开始时间:2024年7月15日09:00,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及询价地点:新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综合服务中心 (略) 卫滨区华兰大道11号(市林业局3楼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林 (略) 站(http://**)。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 (略) 卫滨区华兰大道11号(市林业局)
联系人:董胜林
联系电话:*
九、监督单位
驻市资源规划局纪检监察组:0373-*
新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综合服务中心
2024年7月9日
新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综合服务中心就河南新乡黄河湿地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2 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 (略) 建设项目)支出预算方案编制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并提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项目名称
河南新乡黄河湿地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 (略) 建设项目)支出预算方案编制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根据用户需求、政策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编制河南新乡黄河湿地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 (略) 建设项目)支出预算方案,涉及项目资金*元。内容包含智慧保护区软件系统、鸟类视频监控系统、机房建设、 (略) 及配套、系统集成五部分。
2、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货(完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送至采购单位,成果电子版提前2日报送指定地点;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并满足评审工作需要。
三、采购预算金额(询价控制价)及资金来源
6.*元(财政资金,已落实)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询价报名
1、报名方法:本次询 (略) 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非投标人原因, (略) 上报名未能成功的,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经认定并同意,可以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需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63.com(以邮箱实际接收为准),对资格初审合格的,我单位将电话通知或邮件通知各报名单位参加后续询价过程。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12日18:00 止。
六、响应文件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及询价开始时间:2024年7月15日09:00,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及询价地点:新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综合服务中心 (略) 卫滨区华兰大道11号(市林业局3楼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林 (略) 站(http://**)。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 (略) 卫滨区华兰大道11号(市林业局)
联系人:董胜林
联系电话:*
九、监督单位
驻市资源规划局纪检监察组:0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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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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