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美丽村庄生态养殖园项目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高邮美丽村庄生态养殖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邮美丽村庄生态养殖园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邮湖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高邮美丽村庄生态养殖园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略) 龙虬镇白马村、东角村。

2.1.2建设规模:部分房屋立面整治、房屋整治、立面亮化、沟渠改造、村民广场改造、 (略) 面白改黑、停车泊位、 (略) 、驳岸改造等。房屋立面整治面积约*平方米,立面亮化*平方米,沟渠改造*米,村民广场改造3300平方米, (略) 面白改黑*平方米,停车泊位*平方米, (略) *米,自然驳岸处理*米等其他附属配套设施,池塘清淤、整理9500亩,建设池塘大棚5140亩,配套建设基础设施,主要包括泵站、 (略) 等,配套进排水初级处理设施建设、现代渔业技术装备购置以及尾水处理设施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万元。

2.1.4工期要求: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5日,竣工日期:2025年7月30日。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涉及东角村、白马村2个村,主要工程包括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大虾基地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身份无承担的在建工程,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之后);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不属于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略) 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http://http://**.cn)公布的信息为准);

3.3.2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

(1)自2022年6月17日以来(近2年),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自2023年6月17日以来(近1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2024年3月17日以来(近3个月),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24日;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邮湖 (略)

地址: (略) (略) 1号

邮编:*

联系人:苏敏

电话:0514-*

传真:/

电子邮箱:*@*q.com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建业工程 (略)

地址: (略) (略) 69号7幢32-35号

邮编:*

联系人:夏锦山

电话:0514-*

传真:/

电子邮箱:*@*q.com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邮美丽村庄生态养殖园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邮湖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高邮美丽村庄生态养殖园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略) 龙虬镇白马村、东角村。

2.1.2建设规模:部分房屋立面整治、房屋整治、立面亮化、沟渠改造、村民广场改造、 (略) 面白改黑、停车泊位、 (略) 、驳岸改造等。房屋立面整治面积约*平方米,立面亮化*平方米,沟渠改造*米,村民广场改造3300平方米, (略) 面白改黑*平方米,停车泊位*平方米, (略) *米,自然驳岸处理*米等其他附属配套设施,池塘清淤、整理9500亩,建设池塘大棚5140亩,配套建设基础设施,主要包括泵站、 (略) 等,配套进排水初级处理设施建设、现代渔业技术装备购置以及尾水处理设施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万元。

2.1.4工期要求: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5日,竣工日期:2025年7月30日。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涉及东角村、白马村2个村,主要工程包括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大虾基地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身份无承担的在建工程,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之后);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不属于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略) 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http://http://**.cn)公布的信息为准);

3.3.2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

(1)自2022年6月17日以来(近2年),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自2023年6月17日以来(近1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2024年3月17日以来(近3个月),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24日;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邮湖 (略)

地址: (略) (略) 1号

邮编:*

联系人:苏敏

电话:0514-*

传真:/

电子邮箱:*@*q.com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建业工程 (略)

地址: (略) (略) 69号7幢32-35号

邮编:*

联系人:夏锦山

电话:0514-*

传真:/

电子邮箱:*@*q.com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