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联广州总部综合法律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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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联广州总部综合法律服务招标公告


广州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综合法律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2024年南联广州总部综合法律服务项目。

1.2 项目编号/包号:CZ*。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预算/限价金额为70万元(1年,含税价),选定1家供应商,为广州 (略) (略) ,包括中国南航 (略) 、广州 (略) 所有分公司提供综合法律服务(即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和诉讼代理服务)。如在合同期限内广州 (略) 或中国南航 (略) (略) 的,供 (略) 一并提供综合法律服务,不额外收费。具体服务内容见第四章用户需求。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部分)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谈判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最高单价限价金额和最高总价限价金额,是用户单位根据2023年实际使用量和2024年核准的预算金额核算所得,最终结算应以具体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2、本项目(仲裁、诉讼代理服务部分)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谈判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综合法律服务

(略) 新白云国际机场空港南六路南联配餐大楼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各项服务响应的时间要求,以第四章用户需求为准。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注意: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2.2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及团队成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注意:须提供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查询行政处罚信息和行业处分的结果截图,加盖公章。不接受其他网站截图)

2.3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谈判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谈判。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谈判项目。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2.7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2.8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3.5的规定,以及依据本谈判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9 其他要求:具备法律服务相关资质,并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同一律师事务所多家分所(含总所)参与的,只接受最先报名(获取谈判文件)的一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采购),中选后不得分包转包。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谈判资格,(谈判小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谈判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谈判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12】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谈判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谈判。

3.2 谈判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7】日【10】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3 本项目设有现场谈判环节,供应商须按采购人通知准时到场参与,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如供应商未按要求参与现场谈判,视为报价无效、已主动放弃参与此次采购项目。

5、联系方式

5.1 采购人:广州 (略)

地址: (略) 新白云国际机场空港南六路广州 (略)

邮编:*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供部梁小姐 020-*

EMAIL:*@*sair.com

6、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6.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6.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 (略) 新白云国际机场空港南六路广州 (略)

联系电话:020-*

6.3 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广州 (略) 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 (略) 新白云国际机场空港南六路广州 (略)

联 系 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020-*

6.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广州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综合法律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2024年南联广州总部综合法律服务项目。

1.2 项目编号/包号:CZ*。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预算/限价金额为70万元(1年,含税价),选定1家供应商,为广州 (略) (略) ,包括中国南航 (略) 、广州 (略) 所有分公司提供综合法律服务(即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和诉讼代理服务)。如在合同期限内广州 (略) 或中国南航 (略) (略) 的,供 (略) 一并提供综合法律服务,不额外收费。具体服务内容见第四章用户需求。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部分)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谈判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最高单价限价金额和最高总价限价金额,是用户单位根据2023年实际使用量和2024年核准的预算金额核算所得,最终结算应以具体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2、本项目(仲裁、诉讼代理服务部分)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谈判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综合法律服务

(略) 新白云国际机场空港南六路南联配餐大楼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各项服务响应的时间要求,以第四章用户需求为准。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注意: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2.2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及团队成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注意:须提供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查询行政处罚信息和行业处分的结果截图,加盖公章。不接受其他网站截图)

2.3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谈判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谈判。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谈判项目。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2.7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2.8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3.5的规定,以及依据本谈判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9 其他要求:具备法律服务相关资质,并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同一律师事务所多家分所(含总所)参与的,只接受最先报名(获取谈判文件)的一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采购),中选后不得分包转包。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谈判资格,(谈判小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谈判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谈判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12】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谈判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谈判。

3.2 谈判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7】日【10】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3 本项目设有现场谈判环节,供应商须按采购人通知准时到场参与,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如供应商未按要求参与现场谈判,视为报价无效、已主动放弃参与此次采购项目。

5、联系方式

5.1 采购人:广州 (略)

地址: (略) 新白云国际机场空港南六路广州 (略)

邮编:*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供部梁小姐 020-*

EMAIL:*@*sair.com

6、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6.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6.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 (略) 新白云国际机场空港南六路广州 (略)

联系电话:020-*

6.3 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广州 (略) 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 (略) 新白云国际机场空港南六路广州 (略)

联 系 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020-*

6.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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