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县人民医院南大门警务室建设项目询价公告
沙洋县人民医院南大门警务室建设项目询价公告
沙 (略) 南大门警务室建设项目 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沙 (略) 南大门警务室建设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 (略) ( (略) 高新区·掇刀区深圳大道31号1幢301号)获取询价文件,并于2024年7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沙 (略) 南大门警务室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采购内容:南大门门房处新建警务室二间(谈话室、警械室),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5、预算金额:15.*元 6、最高限价:14.*万元 7、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须与供应商一致)、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提供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本项目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3.4拟派主要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建筑专业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相应证书及提供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5供应商须提供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在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两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结果截图);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12日 ,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湖北 (略) ( (略) 高新区·掇刀区深圳大道31号1幢301号)。 3、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并携带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有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前来报名,供应商的原件核对无误后退还,上述资料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准予报名并领取询价文件。 4、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7月15日9时00分,逾期,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地点:沙 (略) 门诊四楼三*办会议室 五、开启地点及时间 1、时间:2024年7月15日9时00分 2、地点:沙 (略) 门诊四楼三*办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共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名 称:沙 (略) 地 址: (略) 沙洋县洪 (略) 66号 联系人:徐科长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掇刀区深圳大道31号1幢301号 联系人:刘 工 联系电话:07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0724-* |
沙 (略) 南大门警务室建设项目 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沙 (略) 南大门警务室建设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 (略) ( (略) 高新区·掇刀区深圳大道31号1幢301号)获取询价文件,并于2024年7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沙 (略) 南大门警务室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采购内容:南大门门房处新建警务室二间(谈话室、警械室),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5、预算金额:15.*元 6、最高限价:14.*万元 7、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须与供应商一致)、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提供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本项目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3.4拟派主要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建筑专业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相应证书及提供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5供应商须提供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在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两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结果截图);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12日 ,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湖北 (略) ( (略) 高新区·掇刀区深圳大道31号1幢301号)。 3、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并携带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有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前来报名,供应商的原件核对无误后退还,上述资料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准予报名并领取询价文件。 4、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7月15日9时00分,逾期,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地点:沙 (略) 门诊四楼三*办会议室 五、开启地点及时间 1、时间:2024年7月15日9时00分 2、地点:沙 (略) 门诊四楼三*办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共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名 称:沙 (略) 地 址: (略) 沙洋县洪 (略) 66号 联系人:徐科长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掇刀区深圳大道31号1幢301号 联系人:刘 工 联系电话:07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0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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