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网络设备公开招标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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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拟 (略) 络设备采购项目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 (略) 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略) 络设备公开招标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
(三)公示内容
1.最高限价(项目预算):*元
2.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技术参数及经济要求:详见附件4
二、公示时间
2024年7月10日-2024年7月17日
三、反馈渠道
供应商如对该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参数、经济要求等公示内容有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我站,逾期递交我部将不予受理。
(一)需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1套:
1.意见建议反馈表(格式见附件1);
2.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见附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
(二)提交方式:
在公示期内,*@*63.com,同时发送提醒查收的短信至项目联系人手机。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意见建议反馈; (略) 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根据军队采购相关规定,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女士
办公电话:0591-*
手机:*
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先生
办公电话:0591-*
手机:*
计算机网络设备公开招标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我单位拟 (略) 络设备采购项目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 (略) 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略) 络设备公开招标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
(三)公示内容
1.最高限价(项目预算):*元
2.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技术参数及经济要求:详见附件4
二、公示时间
2024年7月10日-2024年7月17日
三、反馈渠道
供应商如对该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参数、经济要求等公示内容有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我站,逾期递交我部将不予受理。
(一)需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1套:
1.意见建议反馈表(格式见附件1);
2.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见附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
(二)提交方式:
在公示期内,*@*63.com,同时发送提醒查收的短信至项目联系人手机。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意见建议反馈; (略) 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根据军队采购相关规定,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女士
办公电话:0591-*
手机:*
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先生
办公电话: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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