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共享电动自行车特许经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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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县共享电动自行车特许经营项目

荔波县共享电动自行车特许经营项目
挂牌披露信息
项目编码HM-ZFCG(公开)-2024-1186
项目名称荔波县共享电动自行车特许经营项目
转让方类别其他
转让方编码*MB*Y
转让方名称荔波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资产类别其他资产
标的物所在区域 (略)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
挂牌价格人民币 0 元
挂牌日期**
挂牌期间20
是否自动延期
交易方式招投标
转让说明事项
荔波县共享电动自行车特许经营项目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荔波县共享电动自行车特许经营项目已由荔波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以荔波县人民政府(A2405-179)批准,招标人为荔波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源中标单位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特许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 2.1项目地点: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2.2经营方式:授予中标单位荔波县共享电动自行车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权, (略) 场化、企业化的模式,中标单位负责项目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2.3建设内容及要求:本项目总投资约400万元,包含共享电动自行车、电池、盒子、充电设备、调度车辆、物流费用等。投放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500辆(暂定),自签订协议之日起二个月内完成车辆投放。2.4 经营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2.5 运营范围:荔波县城规划区(不含朝阳片区)。2.6 项目管理:在特许经营期满或特许经营权终止后, (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 3.2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基本开户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3.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4年1月至今全部连续月份依法纳税凭证或由企业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如不需缴纳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4年1月至今全部连续月份社保缴费相关证明材料,如不需缴纳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7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以下网页结果截图①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②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信息记录名单。3.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至**日(上午0:00 时至下午23:59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黔南州)(http://**)下载获取招标文件。4.2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元。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10时30分,地点为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黔南州农机校内)(面交)。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黔南州)、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7.其他7.1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黔南州)网站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8.联系方式招标人信息 名称:荔波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联系人:何振兴地址: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力达路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 (略) 地址: (略) 观山湖区林城路贵阳国际金融中心一期商务区项目12号楼23层7号 项目联系人:魏宏林 项目联系方式:*
荔波县共享电动自行车特许经营项目
挂牌披露信息
项目编码HM-ZFCG(公开)-2024-1186
项目名称荔波县共享电动自行车特许经营项目
转让方类别其他
转让方编码*MB*Y
转让方名称荔波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资产类别其他资产
标的物所在区域 (略)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
挂牌价格人民币 0 元
挂牌日期**
挂牌期间20
是否自动延期
交易方式招投标
转让说明事项
荔波县共享电动自行车特许经营项目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荔波县共享电动自行车特许经营项目已由荔波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以荔波县人民政府(A2405-179)批准,招标人为荔波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源中标单位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特许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 2.1项目地点: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2.2经营方式:授予中标单位荔波县共享电动自行车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权, (略) 场化、企业化的模式,中标单位负责项目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2.3建设内容及要求:本项目总投资约400万元,包含共享电动自行车、电池、盒子、充电设备、调度车辆、物流费用等。投放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500辆(暂定),自签订协议之日起二个月内完成车辆投放。2.4 经营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2.5 运营范围:荔波县城规划区(不含朝阳片区)。2.6 项目管理:在特许经营期满或特许经营权终止后, (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 3.2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基本开户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3.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4年1月至今全部连续月份依法纳税凭证或由企业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如不需缴纳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4年1月至今全部连续月份社保缴费相关证明材料,如不需缴纳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7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以下网页结果截图①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②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信息记录名单。3.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至**日(上午0:00 时至下午23:59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黔南州)(http://**)下载获取招标文件。4.2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元。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10时30分,地点为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黔南州农机校内)(面交)。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黔南州)、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7.其他7.1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黔南州)网站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8.联系方式招标人信息 名称:荔波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联系人:何振兴地址: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力达路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 (略) 地址: (略) 观山湖区林城路贵阳国际金融中心一期商务区项目12号楼23层7号 项目联系人:魏宏林 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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