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1台COD在线自动监测仪、1台氨氮在线自动监测仪延吉二次招标公告
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1台COD在线自动监测仪、1台氨氮在线自动监测仪延吉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QKH-*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 (略) 1台COD在线自动监测仪、1台氨氮在线自动监测仪(延吉)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吉林 (略) ,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林 (略) 1台COD在线自动监测仪、1台氨氮在线自动监测仪(延吉);
2.2 招标范围:1台COD在线自动监测仪、1台氨氮在线自动监测仪,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2.3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招标人有权根据企业生产情况进度调整供货安装期);
2.4 交货地点: (略) (略) 2099号延吉卷烟厂;
2.5质量要求:符合本项目招标要求以及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2.6质保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在招投标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 (略) ”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 (略) ”网站未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项目招投标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已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其合同协议,且不构成招标人违约责任,投标人应无条件执行,具体处罚标准按照《吉林 (略) 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办法》执行。
3.4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须保证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期间所递交的一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真伪的权利,对于存在弄虚作假、伪造变造行为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列入《吉林 (略) 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在一定期限内实施禁入措施。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有串通投标行为的,投标单位相关投标无效,并列入《吉林 (略) 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
(4)列入《吉林 (略) 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投标单位,在禁入截止期满前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投标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投标人职责,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须为投标单位本企业(含分公司)职工,提供其所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法人无需提供);被授权 (略) 代缴的,须提供投 (略) 委托代缴合同。
(6)吉林 (略) 干部职工投资入股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取现 (略) 络递交材料获取方式。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11日至2024年07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准备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3)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法人投标无需提供)。
现场获取方式: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在规定时间 (略)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网络获取方式:须发送以上材料原件同等大小加盖单位鲜章的彩色扫描件PDF文件,及联系人、*@*63.com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获取资料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过期不售,售出不退。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审查以评委会审核结果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31日09时00分,递交 (略) 二 (略) 长春总部基地二期新大石油四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 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采 (略) 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吉林 (略)
地址: (略) 河 (略) 795号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 (略)
执行机构:重庆 (略) (略)
地 址: (略) 二 (略) 长春总部基地二期新大石油四楼
联 系 人:崔女士
电 话:0431-*
招标编号:CQKH-*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 (略) 1台COD在线自动监测仪、1台氨氮在线自动监测仪(延吉)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吉林 (略) ,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林 (略) 1台COD在线自动监测仪、1台氨氮在线自动监测仪(延吉);
2.2 招标范围:1台COD在线自动监测仪、1台氨氮在线自动监测仪,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2.3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招标人有权根据企业生产情况进度调整供货安装期);
2.4 交货地点: (略) (略) 2099号延吉卷烟厂;
2.5质量要求:符合本项目招标要求以及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2.6质保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在招投标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 (略) ”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 (略) ”网站未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项目招投标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已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其合同协议,且不构成招标人违约责任,投标人应无条件执行,具体处罚标准按照《吉林 (略) 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办法》执行。
3.4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须保证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期间所递交的一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真伪的权利,对于存在弄虚作假、伪造变造行为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列入《吉林 (略) 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在一定期限内实施禁入措施。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有串通投标行为的,投标单位相关投标无效,并列入《吉林 (略) 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
(4)列入《吉林 (略) 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投标单位,在禁入截止期满前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投标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投标人职责,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须为投标单位本企业(含分公司)职工,提供其所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法人无需提供);被授权 (略) 代缴的,须提供投 (略) 委托代缴合同。
(6)吉林 (略) 干部职工投资入股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取现 (略) 络递交材料获取方式。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11日至2024年07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准备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3)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法人投标无需提供)。
现场获取方式: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在规定时间 (略)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网络获取方式:须发送以上材料原件同等大小加盖单位鲜章的彩色扫描件PDF文件,及联系人、*@*63.com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获取资料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过期不售,售出不退。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审查以评委会审核结果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31日09时00分,递交 (略) 二 (略) 长春总部基地二期新大石油四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 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采 (略) 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吉林 (略)
地址: (略) 河 (略) 795号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 (略)
执行机构:重庆 (略) (略)
地 址: (略) 二 (略) 长春总部基地二期新大石油四楼
联 系 人:崔女士
电 话: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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