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兴蓉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年废水、废气、噪声、污泥委外监测服务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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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兴蓉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年废水、废气、噪声、污泥委外监测服务比选公告

沛县 (略) 2024-2025年废水、废气、噪声、污泥委外监测服务 / 标段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 本比选项目比选人为沛县 (略)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1.2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范围: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相关规定,对龙固镇再生水厂、张庄镇再生水厂、杨屯镇再生水厂、敬安镇再生水厂、安国镇再生水厂、魏庙镇再生水厂、胡寨镇再生水厂、鹿楼镇再生水厂、栖山镇再生水厂、五段镇再生水厂、张寨镇再生水厂、朱寨镇再生水厂、河口镇再生水厂提供废水、废气、噪声、污泥委外监测服务,沛县自来水一厂、二厂地表水厂提供噪声监测服务,并出具加盖CMA认证章的监测报告 , 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 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1年 。

2.3 服务地点: 江苏 沛县 。

2.4 标段划分:1个 。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为具有有效的检验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及资质认定证书附表;检测范围包含废水、噪声、废气等;

3.1.3 财务要求:近3年无连续亏损(新设立企业自设立以来);

3.1.5 信誉要求:不存在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参选的情形;

3.2 其他要求

3.2.1 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 1个标段参选,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 1 个。

3.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4年7月 11 日至 2024 年 7 月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在 沛县迎宾大道15号沛县 (略) 208办公室 领取比选文件。

4.2 领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章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出示原件);

② 比选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出示原件);

4.3 比选申请人领取比选文件后,如确认参与本项目比选,需在成都环境集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8000/cdht/)完成注册,并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内点击报名,无需上传电子版参选文件。

4.4 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7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沛县迎宾大道15号沛县 (略) 103办公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成都 (略) 网站(网址:http://**)、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址:http:///)网上发布、中国招投标http://**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沛县 (略)

地 址: 沛县迎宾大道15号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516-*


,江苏,成都,0516-

沛县 (略) 2024-2025年废水、废气、噪声、污泥委外监测服务 / 标段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 本比选项目比选人为沛县 (略)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1.2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范围: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相关规定,对龙固镇再生水厂、张庄镇再生水厂、杨屯镇再生水厂、敬安镇再生水厂、安国镇再生水厂、魏庙镇再生水厂、胡寨镇再生水厂、鹿楼镇再生水厂、栖山镇再生水厂、五段镇再生水厂、张寨镇再生水厂、朱寨镇再生水厂、河口镇再生水厂提供废水、废气、噪声、污泥委外监测服务,沛县自来水一厂、二厂地表水厂提供噪声监测服务,并出具加盖CMA认证章的监测报告 , 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 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1年 。

2.3 服务地点: 江苏 沛县 。

2.4 标段划分:1个 。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为具有有效的检验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及资质认定证书附表;检测范围包含废水、噪声、废气等;

3.1.3 财务要求:近3年无连续亏损(新设立企业自设立以来);

3.1.5 信誉要求:不存在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参选的情形;

3.2 其他要求

3.2.1 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 1个标段参选,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 1 个。

3.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4年7月 11 日至 2024 年 7 月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在 沛县迎宾大道15号沛县 (略) 208办公室 领取比选文件。

4.2 领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章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出示原件);

② 比选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出示原件);

4.3 比选申请人领取比选文件后,如确认参与本项目比选,需在成都环境集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8000/cdht/)完成注册,并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内点击报名,无需上传电子版参选文件。

4.4 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7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沛县迎宾大道15号沛县 (略) 103办公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成都 (略) 网站(网址:http://**)、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址:http:///)网上发布、中国招投标http://**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沛县 (略)

地 址: 沛县迎宾大道15号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516-*


,江苏,成都,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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