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长沙市湘郡培粹实验中学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成长导师和家校共育先进个人评选方案

内容
 
发送至邮箱

2024年长沙市湘郡培粹实验中学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成长导师和家校共育先进个人评选方案

(略) 湘郡培粹实验中学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为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加强教师队*建设,不断提高我校教师的整体素质,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树立榜样,激励教师不断进取,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老师,特制订本评选方案。

一、评选对象

学校全体教师(下年级行政干部)。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2、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关爱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3、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创新教育方式方法,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4、全力配合学校管理、教育服务和学校建设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二)在符合湘郡培粹实验中学评优评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教学(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①近三年内送过毕业班;②本年问卷满意率在90%以上;③本年内教学成绩位居年级前1/2。

2、教研(满足其中至少两个条件):

①本年内在有正式刊号的报刊杂志上发表过教研论文;②本年 (略) (略) 级奖;③近两年在赛课中获得过学 (略) (略) 级一、二等奖;④ (略) 级以上(含市级)公开课;⑤近两年内有得到学校充分认可的校级及校级以上科研课题;⑥开发了一门校本课程。

3、教育(满足其中至少一个条件)

①班主任;②教练;③团委(少先队或社团)辅导员;④教育教学专干;⑤资料完整的成长导师。

三、评选程序

(一)评选

1.分年级组评选上年度优秀教师,不超过年级教师的20%,已离职的教师不参与推荐。(初一年级8人、初二年级8人、初三年级7人)

2.下年级行政干部、年级组长、党支部书记、工会组长对推荐人选进行讨论并排序。

3.初定人选名单和排序上报办公室。

(二)评定

学校党总支对上报评选对象进行评定。

四、表彰奖励

1.办公室对评定结果进行网上公示,做好材料整理并做好相应宣传。

2.学校颁发优秀教师荣誉证书。

(略) 湘郡培粹实验中学

2024年7月

(略) 湘郡培粹实验中学优秀班主任评选方案

一、基本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个人无违反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行为。

2.为人师表、模范履职、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廉洁自律,个人无违反师德师规和社会公德的行为。

3.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个人年度内需满(超)工作量,全年病假不超过两周,事假不超过两天。

4.本年度内所承担的各项工作无“有责被投诉”现象。

二、评选程序

1.担任评选年度一整年班主任工作。

2.工作作风民主,学生及家长反映好,评选年度内的每一次调查问卷班主任工作满意率在80%以上。

3.班级各项管理到位(根据学年度上、下学期班级各维度评优情况赋分,由高到低排序):

①学风好,学年内被评为“学习成绩优秀班级”或“进步显著优秀班级”。

②班风好,学年内被评为“常规管理优秀班级”或“文明礼仪示范班级”。

③活动好,学年内被评为“活动积极优秀班级”。

4.分年级组评选,结合年级组互评,优秀班主任不超过年级班主任的40%。(初一年级5人、初二年级5人、初三年级5人)

三、奖励办法

1.校级优秀班主任每学年评选一次,评选结果记入业务档案,其它评优晋级优先考虑。

2.学校在教师节表彰大会上颁发荣誉证书。

四、本方案在操作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将不断完善。

(略) 湘郡培粹实验中学

2024年7月

(略) 湘郡培粹实验中学

优秀成长导师评选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成才先成人”的教育理念,以“朴实求真、沉毅养粹”为培养目标,动员多方力量,整合多种资源,真正做到既着眼全体、关注全面,又照顾学生个性差异,重视学生不同的发展需求,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

一、评选范围

全体教师(每学年评选一次,每个年级评选1名科任老师。)获评教师两年内不重复评选。

二、评选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个人无违反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行为。

2、为人师表、模范履职、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廉洁自律,个人无违反师德师规和社会公德的行为。

3、家校共育,多方位、多形式与家长交流。

①成长导师要开展实地家访,每学期至少家访2-3位受导学生,帮助学生取得一定进步。

②电话、信息方式与家长沟通,保持联系,并做好记录。

4、了解受导学生的兴趣爱好、学习情况、同伴关系、个性特点、家庭情况、心理素质、情绪调控能力等,指导、引领学生健康成长。

5、填写好学生成长导师制工作记录手册。

三、奖励办法

1、评选结果记入业务档案,其它评优晋级优先考虑。

2、学校在教师节表彰大会上颁发荣誉证书。

四、本方案在操作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将不断完善。

(略) 湘郡培粹实验中学

2024年7月

(略) 湘郡培粹实验中学

家校共育先进个人评选方案

为鼓励教师做好家校协同育人工作,充分发挥教师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特制订本评选方案。

一、评选范围

全体教师(每学年评选一次,每个年级评选1名班主任,2名科任老师。)获评教师两年内不重复评选。

二、评选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个人无违反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行为。

2、为人师表、模范履职、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廉洁自律,个人无违反师德师规和社会公德的行为。

3、积极加强家校联系

教师利用微信群、班级小管家等平台与家长及时沟通,把孩子在校的情况反馈给家长,让家长及时了解自己孩子的动态,培养孩子各方面的能力。

4、积极开展各类活动

教师积极组织家长开展各类家校共育活动,并取得良好的活动效果。

5、重视心理健康教育

教师在日常教育教学过程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形成积极心态和自信、开放、互助、感恩等优良品质。

6、关注特殊学生

教师对所带的班级学生家庭情况底数清楚,对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孩子、特异体质等特殊学生有独到的方法进行关注和关爱。

7、家校共育成效明显

教师落实“一岗双责”主体责任,与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教育教学工作稳步推进,能得到家长的认同,并促进家校和谐发展。

三、奖励办法

1、评选结果记入业务档案,其它评优晋级优先考虑。

2、学校在教师节表彰大会上颁发荣誉证书。

四、本方案在操作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将不断完善。

(略) 湘郡培粹实验中学2024年评优个人申报表(1).docx


(略) 湘郡培粹实验中学

2024年7月


(略) 湘郡培粹实验中学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为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加强教师队*建设,不断提高我校教师的整体素质,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树立榜样,激励教师不断进取,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老师,特制订本评选方案。

一、评选对象

学校全体教师(下年级行政干部)。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2、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关爱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3、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创新教育方式方法,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4、全力配合学校管理、教育服务和学校建设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二)在符合湘郡培粹实验中学评优评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教学(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①近三年内送过毕业班;②本年问卷满意率在90%以上;③本年内教学成绩位居年级前1/2。

2、教研(满足其中至少两个条件):

①本年内在有正式刊号的报刊杂志上发表过教研论文;②本年 (略) (略) 级奖;③近两年在赛课中获得过学 (略) (略) 级一、二等奖;④ (略) 级以上(含市级)公开课;⑤近两年内有得到学校充分认可的校级及校级以上科研课题;⑥开发了一门校本课程。

3、教育(满足其中至少一个条件)

①班主任;②教练;③团委(少先队或社团)辅导员;④教育教学专干;⑤资料完整的成长导师。

三、评选程序

(一)评选

1.分年级组评选上年度优秀教师,不超过年级教师的20%,已离职的教师不参与推荐。(初一年级8人、初二年级8人、初三年级7人)

2.下年级行政干部、年级组长、党支部书记、工会组长对推荐人选进行讨论并排序。

3.初定人选名单和排序上报办公室。

(二)评定

学校党总支对上报评选对象进行评定。

四、表彰奖励

1.办公室对评定结果进行网上公示,做好材料整理并做好相应宣传。

2.学校颁发优秀教师荣誉证书。

(略) 湘郡培粹实验中学

2024年7月

(略) 湘郡培粹实验中学优秀班主任评选方案

一、基本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个人无违反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行为。

2.为人师表、模范履职、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廉洁自律,个人无违反师德师规和社会公德的行为。

3.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个人年度内需满(超)工作量,全年病假不超过两周,事假不超过两天。

4.本年度内所承担的各项工作无“有责被投诉”现象。

二、评选程序

1.担任评选年度一整年班主任工作。

2.工作作风民主,学生及家长反映好,评选年度内的每一次调查问卷班主任工作满意率在80%以上。

3.班级各项管理到位(根据学年度上、下学期班级各维度评优情况赋分,由高到低排序):

①学风好,学年内被评为“学习成绩优秀班级”或“进步显著优秀班级”。

②班风好,学年内被评为“常规管理优秀班级”或“文明礼仪示范班级”。

③活动好,学年内被评为“活动积极优秀班级”。

4.分年级组评选,结合年级组互评,优秀班主任不超过年级班主任的40%。(初一年级5人、初二年级5人、初三年级5人)

三、奖励办法

1.校级优秀班主任每学年评选一次,评选结果记入业务档案,其它评优晋级优先考虑。

2.学校在教师节表彰大会上颁发荣誉证书。

四、本方案在操作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将不断完善。

(略) 湘郡培粹实验中学

2024年7月

(略) 湘郡培粹实验中学

优秀成长导师评选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成才先成人”的教育理念,以“朴实求真、沉毅养粹”为培养目标,动员多方力量,整合多种资源,真正做到既着眼全体、关注全面,又照顾学生个性差异,重视学生不同的发展需求,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

一、评选范围

全体教师(每学年评选一次,每个年级评选1名科任老师。)获评教师两年内不重复评选。

二、评选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个人无违反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行为。

2、为人师表、模范履职、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廉洁自律,个人无违反师德师规和社会公德的行为。

3、家校共育,多方位、多形式与家长交流。

①成长导师要开展实地家访,每学期至少家访2-3位受导学生,帮助学生取得一定进步。

②电话、信息方式与家长沟通,保持联系,并做好记录。

4、了解受导学生的兴趣爱好、学习情况、同伴关系、个性特点、家庭情况、心理素质、情绪调控能力等,指导、引领学生健康成长。

5、填写好学生成长导师制工作记录手册。

三、奖励办法

1、评选结果记入业务档案,其它评优晋级优先考虑。

2、学校在教师节表彰大会上颁发荣誉证书。

四、本方案在操作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将不断完善。

(略) 湘郡培粹实验中学

2024年7月

(略) 湘郡培粹实验中学

家校共育先进个人评选方案

为鼓励教师做好家校协同育人工作,充分发挥教师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特制订本评选方案。

一、评选范围

全体教师(每学年评选一次,每个年级评选1名班主任,2名科任老师。)获评教师两年内不重复评选。

二、评选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个人无违反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行为。

2、为人师表、模范履职、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廉洁自律,个人无违反师德师规和社会公德的行为。

3、积极加强家校联系

教师利用微信群、班级小管家等平台与家长及时沟通,把孩子在校的情况反馈给家长,让家长及时了解自己孩子的动态,培养孩子各方面的能力。

4、积极开展各类活动

教师积极组织家长开展各类家校共育活动,并取得良好的活动效果。

5、重视心理健康教育

教师在日常教育教学过程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形成积极心态和自信、开放、互助、感恩等优良品质。

6、关注特殊学生

教师对所带的班级学生家庭情况底数清楚,对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孩子、特异体质等特殊学生有独到的方法进行关注和关爱。

7、家校共育成效明显

教师落实“一岗双责”主体责任,与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教育教学工作稳步推进,能得到家长的认同,并促进家校和谐发展。

三、奖励办法

1、评选结果记入业务档案,其它评优晋级优先考虑。

2、学校在教师节表彰大会上颁发荣誉证书。

四、本方案在操作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将不断完善。

(略) 湘郡培粹实验中学2024年评优个人申报表(1).docx


(略) 湘郡培粹实验中学

2024年7月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