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中新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枯死濒死松树除治项目购买服务计划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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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中新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枯死濒死松树除治项目购买服务计划公示

按照《云南滇中新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滇中管发〔2021〕1号)、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 (略) 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滇中新区(直管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滇中新区林业和草原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枯死(濒死)松树除治项目”购买服务,经新区财政金融局批复,现将相关计划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枯死(濒死)松树除治项目

二、购买主体

滇中新区林业和草原局

三、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

目录代码:A1210,(公共服务—农业、林业和水利公共服务—森林经营与管理服务)

五、资金预算

(一)项目金额:*元(大写:**万元整)。

(二)资金来源:从2024年部门预算资金“森林草原资源管理经费—委托业务费”中列支,功能科目:“*—林业草原防灾减灾”

六、项目内容

根据云南滇中新区(直管区)2024年《采伐作业设计方案》,依法依规办理枯死松树采伐手续,对辖区内所有松林出现的病树(濒死、枯死)松树依法进行清理。

七、项目要求及项目完成时间

(一)严格按照《采伐作业设计方案》清理枯死松树,枯死树木清理坚持“清理一株,处理一株”的原则,坚决做到不砍一株活树,不漏一株死树,避免采伐健康松树和其他树木。伐除的松木必须在指定的地点进行集中安全除害处理,确保疫木不下山。枯死松树除治期间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有关规定进行,施工过程中做好森林防火,防止森林火灾发生。

(二)对清理(濒死、枯死)松树现场深埋,深坑分撒生石灰,使其自然腐烂,不会对周围造成污染。同时避免因随意丢弃或处理不当而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确保枯死松树清理率达到100%。档案材料规整:清理过程图片资料,枯死松树除治登记表(清理地点)、枯死松树除治验收申请表。确保除治过程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三)于**日前完成采购并签订合同,项目完成期限(合同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八、承接标准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咨询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 0871—*

联系地址: (略) 官渡区大板桥街道滇兴街1号滇中商务广场1号楼5楼

公示时间:**日17时至**日17时,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发布购买服务公告并组织实施。

按照《云南滇中新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滇中管发〔2021〕1号)、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 (略) 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滇中新区(直管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滇中新区林业和草原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枯死(濒死)松树除治项目”购买服务,经新区财政金融局批复,现将相关计划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枯死(濒死)松树除治项目

二、购买主体

滇中新区林业和草原局

三、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

目录代码:A1210,(公共服务—农业、林业和水利公共服务—森林经营与管理服务)

五、资金预算

(一)项目金额:*元(大写:**万元整)。

(二)资金来源:从2024年部门预算资金“森林草原资源管理经费—委托业务费”中列支,功能科目:“*—林业草原防灾减灾”

六、项目内容

根据云南滇中新区(直管区)2024年《采伐作业设计方案》,依法依规办理枯死松树采伐手续,对辖区内所有松林出现的病树(濒死、枯死)松树依法进行清理。

七、项目要求及项目完成时间

(一)严格按照《采伐作业设计方案》清理枯死松树,枯死树木清理坚持“清理一株,处理一株”的原则,坚决做到不砍一株活树,不漏一株死树,避免采伐健康松树和其他树木。伐除的松木必须在指定的地点进行集中安全除害处理,确保疫木不下山。枯死松树除治期间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有关规定进行,施工过程中做好森林防火,防止森林火灾发生。

(二)对清理(濒死、枯死)松树现场深埋,深坑分撒生石灰,使其自然腐烂,不会对周围造成污染。同时避免因随意丢弃或处理不当而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确保枯死松树清理率达到100%。档案材料规整:清理过程图片资料,枯死松树除治登记表(清理地点)、枯死松树除治验收申请表。确保除治过程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三)于**日前完成采购并签订合同,项目完成期限(合同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八、承接标准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咨询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 0871—*

联系地址: (略) 官渡区大板桥街道滇兴街1号滇中商务广场1号楼5楼

公示时间:**日17时至**日17时,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发布购买服务公告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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