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沧州市分公司110报警设备、安装及维保服务项目邀请函采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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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沧州市分公司110报警设备、安装及维保服务项目邀请函采前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沧州市分公司110报警设备、安装及维保服务项目】邀请函采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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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110报警设备、安装及维保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1.项目条件

本采购项目 (略) (略) 110报警设备、安装及维保服务项目,项目业主为 (略) (略) ,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采购人为 (略) (略)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为保证金融网点、业务库、自助机具及运钞车辆安全,需要采购技防设备、安装及报警服务。

2.2采购范围:技防设备、安装及报警服务。

2.3服务期限:3年。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

2.6单一来源原因:本项目经两次公开招标只有一家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经采购人决定采购方式转为单一来源采购。

2.7拟定供应商名称、地址:河北 (略) 沧州分公司, (略) 运河区育红西路贻成御景国际商业A105铺。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应包含安全防范技术服务、监测等相关内容。能提供技防报警设备及24小时报警联网服务,且与公安机关联网。 (略) 级公安厅备案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备案证书。

3.2其他要求:(1)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网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6)在“信用中国”(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 (略) 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 10 日09:00至**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以下简称平台)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4.2其它说明:具体操作流程为:登录系统(http://**,未注册用户请先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CA事项须点击门户网站【用户中心】中【CA办理】按钮,根据系统提示与要求完成数字证书申请)→查看对应项目→报名(按要求填写真实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代理公司审核→上传标书费汇款底单→审核通过后在平台上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 (略) (略) 银行账户,涉及到文件费开发票事项,详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公司账户信息详见“本公告第7项、联系方式”,如有技术问题请登录平台网站,点击下载中心下载“操作手册-供应商”或拨打电话:400-7888-550。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7 月 17 日14 时30分,递交交易平台为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以下简称平台)。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地址: (略) 新华区建设北街16号

联系人:耿先生

电话:0317-*

采购代理机构:瑞和安惠 (略)

地址: (略) 解放西路颐和国际A座714室

联系人:张工、刘工

电话:0317-*

, (略) ,沧州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沧州市分公司110报警设备、安装及维保服务项目】邀请函采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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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110报警设备、安装及维保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1.项目条件

本采购项目 (略) (略) 110报警设备、安装及维保服务项目,项目业主为 (略) (略) ,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采购人为 (略) (略)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为保证金融网点、业务库、自助机具及运钞车辆安全,需要采购技防设备、安装及报警服务。

2.2采购范围:技防设备、安装及报警服务。

2.3服务期限:3年。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

2.6单一来源原因:本项目经两次公开招标只有一家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经采购人决定采购方式转为单一来源采购。

2.7拟定供应商名称、地址:河北 (略) 沧州分公司, (略) 运河区育红西路贻成御景国际商业A105铺。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应包含安全防范技术服务、监测等相关内容。能提供技防报警设备及24小时报警联网服务,且与公安机关联网。 (略) 级公安厅备案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备案证书。

3.2其他要求:(1)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网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6)在“信用中国”(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 (略) 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 10 日09:00至**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以下简称平台)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4.2其它说明:具体操作流程为:登录系统(http://**,未注册用户请先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CA事项须点击门户网站【用户中心】中【CA办理】按钮,根据系统提示与要求完成数字证书申请)→查看对应项目→报名(按要求填写真实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代理公司审核→上传标书费汇款底单→审核通过后在平台上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 (略) (略) 银行账户,涉及到文件费开发票事项,详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公司账户信息详见“本公告第7项、联系方式”,如有技术问题请登录平台网站,点击下载中心下载“操作手册-供应商”或拨打电话:400-7888-550。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7 月 17 日14 时30分,递交交易平台为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以下简称平台)。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地址: (略) 新华区建设北街16号

联系人:耿先生

电话:0317-*

采购代理机构:瑞和安惠 (略)

地址: (略) 解放西路颐和国际A座714室

联系人:张工、刘工

电话:0317-*

, (略) ,沧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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