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公立医院中医院院区第三方水质监测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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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公立医院中医院院区第三方水质监测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石台县公立医院中医院院区第三方水质监测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一、项目概况 石 (略) (略) 区第三方水质监测服务项目的招标潜在投标 (略) (略) (略) 总务科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17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2024-JC 01 项目名称:石 (略) (略) 区第三方水质监测服务项目 最高限价(如有):3.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石 (略) (略) 区第三方污水监测服务项目,潜在投标人应按排污许可证要求频次进行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空气污染监测”和“水污水监测”等相关服务内容。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体系认证:供应商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有效的下列认证的: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 (5)诚信管理体系认证; (6)售后服务相关认证; (7)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5、供应商履约能力: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工作车辆≥3辆。(提供证明文件车辆购买发票或有效行驶证扫描件) 6、供应商配备的项目人员具有3个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相关专业指:环境保护、环境监测、 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化工分析、 化学等) 7、检测能力验证:自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能力验证证书的时间为准),供应商参加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组织的检测能力验证项目(须包含水、气、 土壤),且能力验证结果为合格(或满意)的。 8、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 (略) 或公立卫生服务中心委托的5个环境检测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石 (略) 总务科 方式: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将企业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以及联系人、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传至指定邮箱并电话告知(电话:*),采购文件将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按前述要求递交材料的投标人(供应商)。投标人资格由招标单位在开标时依招标文件审查确定,招标单位接收投标单位报名不代表其资格合格。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17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 (略) 石 (略) 总务科 递交文件方式: 投标人可将投标文件密封快递到:石 (略) 总务科,收件人:程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对本次招标提出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天以书面形式递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略) 石 (略) 地 址: (略) 石 (略) 项目联系人:程工 联系方式:*               

石台县公立医院中医院院区第三方水质监测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一、项目概况 石 (略) (略) 区第三方水质监测服务项目的招标潜在投标 (略) (略) (略) 总务科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17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2024-JC 01 项目名称:石 (略) (略) 区第三方水质监测服务项目 最高限价(如有):3.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石 (略) (略) 区第三方污水监测服务项目,潜在投标人应按排污许可证要求频次进行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空气污染监测”和“水污水监测”等相关服务内容。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体系认证:供应商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有效的下列认证的: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 (5)诚信管理体系认证; (6)售后服务相关认证; (7)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5、供应商履约能力: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工作车辆≥3辆。(提供证明文件车辆购买发票或有效行驶证扫描件) 6、供应商配备的项目人员具有3个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相关专业指:环境保护、环境监测、 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化工分析、 化学等) 7、检测能力验证:自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能力验证证书的时间为准),供应商参加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组织的检测能力验证项目(须包含水、气、 土壤),且能力验证结果为合格(或满意)的。 8、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 (略) 或公立卫生服务中心委托的5个环境检测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石 (略) 总务科 方式: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将企业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以及联系人、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传至指定邮箱并电话告知(电话:*),采购文件将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按前述要求递交材料的投标人(供应商)。投标人资格由招标单位在开标时依招标文件审查确定,招标单位接收投标单位报名不代表其资格合格。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17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 (略) 石 (略) 总务科 递交文件方式: 投标人可将投标文件密封快递到:石 (略) 总务科,收件人:程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对本次招标提出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天以书面形式递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略) 石 (略) 地 址: (略) 石 (略) 项目联系人:程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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