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固废活性炭清运处置项目公开寻源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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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固废活性炭清运处置项目公开寻源公告

2024年度固废活性炭清运处置项目公开寻源公告

(略) (略) 拟对2024年度固废活性炭清运处置项目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寻源工作。

一、项目名称:2024年度固废活性炭清运处置项目。

二、项目简介:2024年度固废活性炭清运处置项目:

项目包括废弃活性炭清运预估处置量10吨(干)及废弃活性炭清挖运输预估处置量20吨(湿)。

三、参选单位参加本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为分公司, (略) 相应授权说明);

2、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一年内(**日-至今)或成立至今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未出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财务状况要求:近一年内(**日-至今)或成立至今财务状况无亏损或净资产大于0;

4、报名机构近两年内(**日-至今)或成立至今至少开展过一次类似废活性炭处置项目(此“成立至今”系针 (略) );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7、按照规定缴纳了保证金。

四、本项目特殊条件:

1.具有生态环境局审批的可处置废活性炭SW59其他工业固体废物(代码900-008-S59:)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储存、利用、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的能力和技术手段须满足生态环境局的相关要求;

3.处置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中的要求;

4.具有与处置方式对应的设备及能力:有焚烧设备及能力。

五、寻源时间:**日09:00至**日17:00(北京时间)。

六、寻源提交资料:符合要求且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潜在参选单位在寻源时间内提交下列资料:

(一)主体证明材料(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证明文件:

1.生态环境局审批的可处置废活性炭SW59其他工业固体废物(代码900-008-S59:)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具有废活性炭处置能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设备验收表、设备设施照片等)。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1)

(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2)

七、资料提交方式: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com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飞云大道中段369号丰谷酒业原料与仓储管理部

联 系 人:李晓玲

联系电话:0816-*


2024年度固废活性炭清运处置项目公开寻源公告

(略) (略) 拟对2024年度固废活性炭清运处置项目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寻源工作。

一、项目名称:2024年度固废活性炭清运处置项目。

二、项目简介:2024年度固废活性炭清运处置项目:

项目包括废弃活性炭清运预估处置量10吨(干)及废弃活性炭清挖运输预估处置量20吨(湿)。

三、参选单位参加本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为分公司, (略) 相应授权说明);

2、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一年内(**日-至今)或成立至今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未出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财务状况要求:近一年内(**日-至今)或成立至今财务状况无亏损或净资产大于0;

4、报名机构近两年内(**日-至今)或成立至今至少开展过一次类似废活性炭处置项目(此“成立至今”系针 (略) );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7、按照规定缴纳了保证金。

四、本项目特殊条件:

1.具有生态环境局审批的可处置废活性炭SW59其他工业固体废物(代码900-008-S59:)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储存、利用、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的能力和技术手段须满足生态环境局的相关要求;

3.处置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中的要求;

4.具有与处置方式对应的设备及能力:有焚烧设备及能力。

五、寻源时间:**日09:00至**日17:00(北京时间)。

六、寻源提交资料:符合要求且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潜在参选单位在寻源时间内提交下列资料:

(一)主体证明材料(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证明文件:

1.生态环境局审批的可处置废活性炭SW59其他工业固体废物(代码900-008-S59:)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具有废活性炭处置能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设备验收表、设备设施照片等)。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1)

(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2)

七、资料提交方式: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com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飞云大道中段369号丰谷酒业原料与仓储管理部

联 系 人:李晓玲

联系电话: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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