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生态环境局临洮分局临洮县洮河东峪沟支流保护性开发EOD实施主体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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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生态环境局临洮分局临洮县洮河东峪沟支流保护性开发EOD实施主体招标公告



(略) 生态环境局临洮分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

项目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临洮分局临洮县洮河东峪沟支流保护性开发EOD项目实施主体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万元

最高限价:0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实施主体通过合法招标方式予以确认,实施主体 (略) 场化主体,统一负责项目运作管理。实施主体通过自有资金出资、市场化运作、金融支持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统筹产业开发项目与环境治理项目一体化实施,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承担单位需专门组建EOD项目管理部门,主持项目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竣工验收以及后期运营等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各工程规范化实施。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将引入全过程财务管理制度,由第三 (略) 负责项目财务审核与管理,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可靠。而在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需引入项目后评估制度,由第三方咨询单位对总项目和各个子工程实施成效独立评估,达到机制创新与示范的目标。在资金筹措方面,为保障EOD 项目治理进度与开发进度的适度匹配,形成滚动开发的正向循环。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实施年限为20年,即2024年至2044年。其中,建设期3年,即 2024年至2026年,运营期17年,即2027年至2044年;(具体时间以合同为主)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行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由会计事务所出具或经第三方审计的上年度(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者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者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三者提供其一即可)

(3)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近一年任意一个月份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材料(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或提供企业不欠税证明);

(4)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近一年任意一个月份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提供自公告之日起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截图)

(7)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有信用查询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最终由评标委员会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项目投资建设、融资、管理和运维经营能力。(需提交自有项目资本金约2.89亿元资金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同时提供项目投资建设、融资、管理和运维经营能力承诺函,联合体中所有成员融资能力累加计算满足即可)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资格要求条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和义务以及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应超过4家;(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4)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投标的,应在中标后成立 EOD 项目公司,确定股东协议、公司章程等。市场主体或其 (略) 作为项目实施主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 **,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至 23:59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投标人必须通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在规定的获取时间内下载采购文件,未下载采购文件造成废标等责任自负。(注:电子标采购文件格式为.DXZF)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09:00

地点: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上传响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服务系统。

五、开启

时间:** 09:00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新城区岷县街建设大厦A2座)第三不见面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后,请供应商随时关注“甘肃政府采购网”及“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关于本项目相关书面变更及通知,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供应商在参与投标时相关操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首页“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政府采购电子标操作手册”。供应商在投标时请务必携带生成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CA锁)参加投标。注:因供应商数字证书(CA锁)问题,在开标时造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生态环境局临洮分局

地 址:临洮县临州大厦1020号

联系方式:09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砺锋 (略)

地 址: (略) 安定区金域蓝湾C区CS5号-202号商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晓娟

电 话:*




(略) 生态环境局临洮分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

项目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临洮分局临洮县洮河东峪沟支流保护性开发EOD项目实施主体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万元

最高限价:0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实施主体通过合法招标方式予以确认,实施主体 (略) 场化主体,统一负责项目运作管理。实施主体通过自有资金出资、市场化运作、金融支持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统筹产业开发项目与环境治理项目一体化实施,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承担单位需专门组建EOD项目管理部门,主持项目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竣工验收以及后期运营等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各工程规范化实施。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将引入全过程财务管理制度,由第三 (略) 负责项目财务审核与管理,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可靠。而在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需引入项目后评估制度,由第三方咨询单位对总项目和各个子工程实施成效独立评估,达到机制创新与示范的目标。在资金筹措方面,为保障EOD 项目治理进度与开发进度的适度匹配,形成滚动开发的正向循环。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实施年限为20年,即2024年至2044年。其中,建设期3年,即 2024年至2026年,运营期17年,即2027年至2044年;(具体时间以合同为主)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行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由会计事务所出具或经第三方审计的上年度(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者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者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三者提供其一即可)

(3)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近一年任意一个月份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材料(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或提供企业不欠税证明);

(4)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近一年任意一个月份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提供自公告之日起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截图)

(7)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有信用查询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最终由评标委员会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项目投资建设、融资、管理和运维经营能力。(需提交自有项目资本金约2.89亿元资金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同时提供项目投资建设、融资、管理和运维经营能力承诺函,联合体中所有成员融资能力累加计算满足即可)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资格要求条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和义务以及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应超过4家;(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4)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投标的,应在中标后成立 EOD 项目公司,确定股东协议、公司章程等。市场主体或其 (略) 作为项目实施主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 **,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至 23:59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投标人必须通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在规定的获取时间内下载采购文件,未下载采购文件造成废标等责任自负。(注:电子标采购文件格式为.DXZF)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09:00

地点: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上传响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服务系统。

五、开启

时间:** 09:00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新城区岷县街建设大厦A2座)第三不见面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后,请供应商随时关注“甘肃政府采购网”及“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关于本项目相关书面变更及通知,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供应商在参与投标时相关操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首页“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政府采购电子标操作手册”。供应商在投标时请务必携带生成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CA锁)参加投标。注:因供应商数字证书(CA锁)问题,在开标时造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生态环境局临洮分局

地 址:临洮县临州大厦1020号

联系方式:09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砺锋 (略)

地 址: (略) 安定区金域蓝湾C区CS5号-202号商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晓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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