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年度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控服务招标单个项目限额30万含以下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年度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控服务招标单个项目限额30万含以下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2027年度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控服务招标(单个项目限额30万(含)以下)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略) (略) 受金华金开国有 (略) 的委托,对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2027年度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控服务招标(单个项目限额*(含)以下)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1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段 | 采购内容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入围数量 | 服务时间 |
二 |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2027年度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控服务 | 根据要求组织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风险管控和修复相关质量控制工作 | 2家 | 3年,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之日起3年 |
注:1.标段二“有效投标单位家数≥4家时,入围2家;有效投标单位家数<4家时,重新招标。 2.本项目标段一的中标人不再参与标段二的评审。 |
注:中标单位与项目实施单位(或部门)签订合同(具体以各实施单位(或部门)内部约定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实体,且具备较强的经济、技术、设备等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3)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与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31日获取招标文件(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3:30-17:00时,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招标规定的提疑截止时间前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人收到澄清要求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标段二人民币*仟元整(¥:7000元)。
投标人应于2024年8月01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缴 (略) (略) ,开户银行: (略) 多湖支行,银行账号:*4(汇款用途请注明项目编号:257-1)。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01日09时30分止
七、投标地点:投标人应于2024年8月01日09点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 (略) (略) 开发区分中心( (略) 婺城区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5楼545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八、开标时间:2024年8月01日09时30分
九、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8月01日09点3 (略) (略) 开发区分中心( (略) 婺城区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5楼545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其他要求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采购代理机构不保证所有已完成报名的潜在投标人都符合资格要求。
十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http://**)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金华金开国有 (略)
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0579-*
质疑联系人:蒋女士 质疑联系电话:0579-*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联系人:蒋剑梅 联系电话:0579-*(业务咨询)、*(报名)
质疑联系人:夏翰宇 质疑联系电话:0579-*
地址: (略) 创新街18号南楼四楼
附件信息:
85.5 KB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2027年度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控服务招标(单个项目限额30万(含)以下)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略) (略) 受金华金开国有 (略) 的委托,对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2027年度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控服务招标(单个项目限额*(含)以下)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1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段 | 采购内容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入围数量 | 服务时间 |
二 |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2027年度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控服务 | 根据要求组织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风险管控和修复相关质量控制工作 | 2家 | 3年,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之日起3年 |
注:1.标段二“有效投标单位家数≥4家时,入围2家;有效投标单位家数<4家时,重新招标。 2.本项目标段一的中标人不再参与标段二的评审。 |
注:中标单位与项目实施单位(或部门)签订合同(具体以各实施单位(或部门)内部约定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实体,且具备较强的经济、技术、设备等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3)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与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31日获取招标文件(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3:30-17:00时,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招标规定的提疑截止时间前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人收到澄清要求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标段二人民币*仟元整(¥:7000元)。
投标人应于2024年8月01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缴 (略) (略) ,开户银行: (略) 多湖支行,银行账号:*4(汇款用途请注明项目编号:257-1)。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01日09时30分止
七、投标地点:投标人应于2024年8月01日09点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 (略) (略) 开发区分中心( (略) 婺城区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5楼545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八、开标时间:2024年8月01日09时30分
九、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8月01日09点3 (略) (略) 开发区分中心( (略) 婺城区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5楼545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其他要求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采购代理机构不保证所有已完成报名的潜在投标人都符合资格要求。
十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http://**)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金华金开国有 (略)
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0579-*
质疑联系人:蒋女士 质疑联系电话:0579-*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联系人:蒋剑梅 联系电话:0579-*(业务咨询)、*(报名)
质疑联系人:夏翰宇 质疑联系电话:0579-*
地址: (略) 创新街18号南楼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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