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上海市长宁区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中心暖心关爱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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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上海市长宁区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中心暖心关爱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长宁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 (略) 长宁区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中心)暖心关爱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长宁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 (略) 长宁区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中心)暖心关爱服务项目

预算编号: 052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略) 长宁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 (略) 长宁区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中心)暖心关爱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则描述:为居住在长宁区的失独家庭提供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预估数量200户。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1年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根据《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4、其他资格要求:
4.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4.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4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文件和由法人出具的对本项目采购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授权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网上招标系统网上提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日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 (略) 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财政局《 (略) 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 (略) 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 (略) 财政局建设和维护。供应商应根据《 (略) 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2.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均参加磋商。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次采购失败;其中,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只有2家,但是符合财政部文件规定情形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请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于规定时间在采购代理机构出席磋商会议。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政府采购专用CA认证证书等出席磋商会议。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结束后还有一次最后报价的机会。最后的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项目采购需求》中另有说明外,最后的磋商报价应包括响应供应商为完成采购项目而提供服务的一切费用,包括响应供应商的各种成本、费用、利润和税金等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长宁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 (略) 长宁区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中心)

地 址: (略) 长宁区云雾山路39号三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 (略)

地 址: (略) 长宁区延安西路1319号15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雯、于佳佳

电 话:*、*


潜在供应商











项目概况

(略) 长宁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 (略) 长宁区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中心)暖心关爱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长宁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 (略) 长宁区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中心)暖心关爱服务项目

预算编号: 052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略) 长宁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 (略) 长宁区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中心)暖心关爱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则描述:为居住在长宁区的失独家庭提供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预估数量200户。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1年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根据《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4、其他资格要求:
4.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4.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4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文件和由法人出具的对本项目采购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授权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网上招标系统网上提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日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 (略) 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财政局《 (略) 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 (略) 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 (略) 财政局建设和维护。供应商应根据《 (略) 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2.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均参加磋商。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次采购失败;其中,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只有2家,但是符合财政部文件规定情形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请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于规定时间在采购代理机构出席磋商会议。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政府采购专用CA认证证书等出席磋商会议。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结束后还有一次最后报价的机会。最后的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项目采购需求》中另有说明外,最后的磋商报价应包括响应供应商为完成采购项目而提供服务的一切费用,包括响应供应商的各种成本、费用、利润和税金等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长宁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 (略) 长宁区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中心)

地 址: (略) 长宁区云雾山路39号三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 (略)

地 址: (略) 长宁区延安西路1319号15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雯、于佳佳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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