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厨房安全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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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厨房安全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略) 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厨房安全改造项目。

  二、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元。

  投标单位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报价包含运输费、服务费、人工费、税金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

  三、采购方式

  自行采购(公开招标)。

  四、评选标准和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考察项目报价、同类业绩、工作方案、售后服务及投标文件编制质量等因素。

  五、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六、项目需求

  本次项目主要对中心厨房进行安全改造,面积约100㎡,主要包括安全改造设计和安全改造施工两部分:

  1.安全改造设计。 (略) 监部门关于单位食堂申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有关要求,对中心厨房进行整体布局规划,完善功能配套设计,具体成果包括:平面设计图、施工图、厨房设备购置清单等。

  2.安全改造施工。具体包括功能布局改造、电气改造、防水及给排水改造、排污改造等。

  其他要求

  1.厨房设计及改造方案须符合食品经营许可证颁发部门验收标准。

  2.项目内防水、排水、电气工程质保期不低于3年。

  3.项目工期不超过60天。

  4.投标方须派遣专人到现场勘察并对接需求。

  七、项目地点

  龙岗区中心 (略) 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

  八、投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

  3.投标人必须是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 (略) ”“ (略) 政府采购 (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我中心将通过以上渠道查询投标单位主体信用记录,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并做证据留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九、投标材料(需按下述顺序编排)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2.资质文件;

  3.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附件1);

  4.预算编制清单;

  5.距项目报名截止日近三年内履约完成的同类业绩证明(3份不同项目的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如低于3份,则按实际情况提供);

  6.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施工方案、配套厨房设备清单(含价格)、工作及安全保障方案等;

  7.售后服务承诺(包括质保期、售后服务期限、响应时间等);

  8.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六份加盖公章并密封,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否则视为不合格材料。

  十、报名方式

  本次公告时间从发布之日至2024年7月16日止,投标人应于7月16日18:00前将投标材 (略) 龙岗 (略) 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608室,联系人:古工,电话:0755-*,逾期送达或未按照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至投标人。

  十一、结果公示

  递交投标材料截止后,采购人将自行组织开展评审工作,确定服务单位 (略) 龙岗区人力 (略) 进行公示。

  附件:1.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

  2.评审评分参考标准

(略) 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4年7月10日

  一、项目名称

   (略) 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厨房安全改造项目。

  二、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元。

  投标单位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报价包含运输费、服务费、人工费、税金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

  三、采购方式

  自行采购(公开招标)。

  四、评选标准和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考察项目报价、同类业绩、工作方案、售后服务及投标文件编制质量等因素。

  五、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六、项目需求

  本次项目主要对中心厨房进行安全改造,面积约100㎡,主要包括安全改造设计和安全改造施工两部分:

  1.安全改造设计。 (略) 监部门关于单位食堂申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有关要求,对中心厨房进行整体布局规划,完善功能配套设计,具体成果包括:平面设计图、施工图、厨房设备购置清单等。

  2.安全改造施工。具体包括功能布局改造、电气改造、防水及给排水改造、排污改造等。

  其他要求

  1.厨房设计及改造方案须符合食品经营许可证颁发部门验收标准。

  2.项目内防水、排水、电气工程质保期不低于3年。

  3.项目工期不超过60天。

  4.投标方须派遣专人到现场勘察并对接需求。

  七、项目地点

  龙岗区中心 (略) 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

  八、投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

  3.投标人必须是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 (略) ”“ (略) 政府采购 (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我中心将通过以上渠道查询投标单位主体信用记录,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并做证据留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九、投标材料(需按下述顺序编排)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2.资质文件;

  3.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附件1);

  4.预算编制清单;

  5.距项目报名截止日近三年内履约完成的同类业绩证明(3份不同项目的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如低于3份,则按实际情况提供);

  6.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施工方案、配套厨房设备清单(含价格)、工作及安全保障方案等;

  7.售后服务承诺(包括质保期、售后服务期限、响应时间等);

  8.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六份加盖公章并密封,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否则视为不合格材料。

  十、报名方式

  本次公告时间从发布之日至2024年7月16日止,投标人应于7月16日18:00前将投标材 (略) 龙岗 (略) 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608室,联系人:古工,电话:0755-*,逾期送达或未按照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至投标人。

  十一、结果公示

  递交投标材料截止后,采购人将自行组织开展评审工作,确定服务单位 (略) 龙岗区人力 (略) 进行公示。

  附件:1.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

  2.评审评分参考标准

(略) 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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