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荣县尼玛乡第二、三、四联村党委集体经济扶持牲畜棚圈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聂荣县尼玛乡第二、三、四联村党委集体经济扶持牲畜棚圈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聂荣县尼玛乡第二、三、四联村党委集体经济扶持牲畜棚圈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藏自 (略) (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2日09点4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至西藏自 (略) (http://**)。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聂荣县尼玛乡第二、三、四联村党委集体经济扶持牲畜棚圈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9.*元(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
最高限价(如有):299.*元(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
建设规模:一是《聂荣县尼玛乡第二联村党委集体经济扶持牲畜棚圈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2座装备式牲畜棚圈,其中暖棚2座,每座221.29㎡,每个活动场地474.2㎡,每座装有防疫注射栏1套及翻转式成品牛槽采购;二是《聂荣县尼玛乡第三联村党委集体经济扶持牲畜棚圈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2座装备式牲畜棚圈,其中暖棚2座,每座221.29㎡,每个活动场地474.2㎡,每座装有防疫注射栏1套及翻转式成品牛槽采购;三是《聂荣县尼玛乡第四联村党委集体经济扶持牲畜棚圈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4座装备式牲畜棚圈,其中暖棚2座,每座221.29㎡,每个活动场地474.2㎡,每座装有防疫注射栏1套及翻转式成品牛槽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建设工期: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 (略) 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级 (含*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7月11日00时00分至2024年07月18日00点00分,(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西藏自 (略) 登录(http://**)
方式:网上下载,潜在供应商须登录西藏自 (略)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 (略) 登*,网址:http://**.cn)(说明:电子交易系统或电子服务系统) 查阅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本项目采购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2日09点4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略) 开标室 1 室
电子响应 (略) 址:供应商请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 (略) (http://**)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五、开启时 间:2024年07月22日09点40分(北京时间)
地 点:通过西藏自 (略) 登录(http://**)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 (略) 》、《西藏自治区公共 (略) 》、《西藏自治区 (略) 》上发布。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的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因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供应商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西藏自治区公共 (略) 、西藏自治区 (略) 、中 (略) ,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4、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其他响应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5、根据西藏自治区 (略) 整合共享工作专班《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不需出席开标现场参与开标活动,供应商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可全程参与开标会议,(不见面开标操作流程请登录 (略) -服务中心-下载中心)且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西藏自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开标并保持在线状态,招标代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0分钟内发起解密,供应商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投标无效。投标企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至系统中。(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须供应商远程在线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工作,请各潜在供应商提前在电脑上安装好CA驱动,否则影响解密工作一切后果自己承担)。
备注:请供应商将响应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聂荣县人民政府
地 址:西藏自治区聂荣县聂 (略) 6号
联系方式:刘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 (略)
地 址: (略) 城关 (略) (略) 2001号
联系方式:王女士 08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伟
电 话:*
聂荣县尼玛乡第二、三、四联村党委集体经济扶持牲畜棚圈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藏自 (略) (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2日09点4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至西藏自 (略) (http://**)。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聂荣县尼玛乡第二、三、四联村党委集体经济扶持牲畜棚圈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9.*元(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
最高限价(如有):299.*元(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
建设规模:一是《聂荣县尼玛乡第二联村党委集体经济扶持牲畜棚圈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2座装备式牲畜棚圈,其中暖棚2座,每座221.29㎡,每个活动场地474.2㎡,每座装有防疫注射栏1套及翻转式成品牛槽采购;二是《聂荣县尼玛乡第三联村党委集体经济扶持牲畜棚圈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2座装备式牲畜棚圈,其中暖棚2座,每座221.29㎡,每个活动场地474.2㎡,每座装有防疫注射栏1套及翻转式成品牛槽采购;三是《聂荣县尼玛乡第四联村党委集体经济扶持牲畜棚圈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4座装备式牲畜棚圈,其中暖棚2座,每座221.29㎡,每个活动场地474.2㎡,每座装有防疫注射栏1套及翻转式成品牛槽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建设工期: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 (略) 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级 (含*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7月11日00时00分至2024年07月18日00点00分,(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西藏自 (略) 登录(http://**)
方式:网上下载,潜在供应商须登录西藏自 (略)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 (略) 登*,网址:http://**.cn)(说明:电子交易系统或电子服务系统) 查阅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本项目采购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2日09点4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略) 开标室 1 室
电子响应 (略) 址:供应商请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 (略) (http://**)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五、开启时 间:2024年07月22日09点40分(北京时间)
地 点:通过西藏自 (略) 登录(http://**)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 (略) 》、《西藏自治区公共 (略) 》、《西藏自治区 (略) 》上发布。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的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因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供应商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西藏自治区公共 (略) 、西藏自治区 (略) 、中 (略) ,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4、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其他响应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5、根据西藏自治区 (略) 整合共享工作专班《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不需出席开标现场参与开标活动,供应商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可全程参与开标会议,(不见面开标操作流程请登录 (略) -服务中心-下载中心)且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西藏自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开标并保持在线状态,招标代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0分钟内发起解密,供应商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投标无效。投标企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至系统中。(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须供应商远程在线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工作,请各潜在供应商提前在电脑上安装好CA驱动,否则影响解密工作一切后果自己承担)。
备注:请供应商将响应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聂荣县人民政府
地 址:西藏自治区聂荣县聂 (略) 6号
联系方式:刘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 (略)
地 址: (略) 城关 (略) (略) 2001号
联系方式:王女士 08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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