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公告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公告
各相关土地权利人:
因建设项目调整需要,现需收回灌河大道东侧地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经县政府批准,决定收回上述建设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本次收回涉及灌河大道东侧地块,土地面积2.828公顷,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具体位置范围以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自本公告发布之日30日后,土地使用权即由国家收回。
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
各相关土地权利人:
因建设项目调整需要,现需收回灌河大道东侧地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经县政府批准,决定收回上述建设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本次收回涉及灌河大道东侧地块,土地面积2.828公顷,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具体位置范围以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自本公告发布之日30日后,土地使用权即由国家收回。
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