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公告

各相关土地权利人:

因建设项目调整需要,现需收回灌河大道东侧地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经县政府批准,决定收回上述建设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本次收回涉及灌河大道东侧地块,土地面积2.828公顷,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具体位置范围以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自本公告发布之日30日后,土地使用权即由国家收回。

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


各相关土地权利人:

因建设项目调整需要,现需收回灌河大道东侧地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经县政府批准,决定收回上述建设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本次收回涉及灌河大道东侧地块,土地面积2.828公顷,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具体位置范围以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自本公告发布之日30日后,土地使用权即由国家收回。

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