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殡仪馆2024年玉石类骨灰盒货物类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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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殡仪馆2024年玉石类骨灰盒货物类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殡仪馆2024年玉石类骨灰盒货物类采购项目(二次)
品目

货物/设备/殡葬设备及用品/其他殡葬设备及用品

采购单位 (略) 殡仪馆
行政区域 延平区 公告时间 **日 08:4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5: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略) 延平区南福路35号南平亿发建 (略) 场(8幢10号)
开标时间 **日 10:30
开标地点 (略) 延平区南福路35号南平亿发建 (略) 场(8幢10号)
预算金额 ¥2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韩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殡仪馆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延平区大官路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赖先生、0599-*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宏昌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延平区南福路35号南平亿发建 (略) 场(8幢1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韩女士、*

项目概况

(略) 殡仪馆2024年玉石类骨灰盒货物类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延平区南福路35号南平亿发建 (略) 场(8幢10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CCG【2024】064-1号

项目名称: (略) 殡仪馆2024年玉石类骨灰盒货物类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

合同包最高限价(元): *

合同包保证金金额(元):2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玉石类骨灰盒

460

*

工业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提交的承诺函应为《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五章,未按照要求填写,此函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关于财务状况报告的补充说明 1、供应商尚未进行2023年度财务审计的可提供2022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针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财务状况报告”若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的,无需提供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若此项规定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提交的承诺函应为《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五章,未按照要求填写,此函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延平区南福路35号南平亿发建 (略) 场(8幢10号)

方式:到福建宏昌 (略) (地址: (略) 延平区南福路35号南平亿发建 (略) 场(8幢10号)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延平区南福路35号南平亿发建 (略) 场(8幢10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殡仪馆     

地址: (略) 延平区大官路66号        

联系方式:赖先生、0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宏昌 (略)             

地 址: (略) 延平区南福路35号南平亿发建 (略) 场(8幢10号)            

联系方式:韩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女士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殡仪馆2024年玉石类骨灰盒货物类采购项目(二次)
品目

货物/设备/殡葬设备及用品/其他殡葬设备及用品

采购单位 (略) 殡仪馆
行政区域 延平区 公告时间 **日 08:4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5: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略) 延平区南福路35号南平亿发建 (略) 场(8幢10号)
开标时间 **日 10:30
开标地点 (略) 延平区南福路35号南平亿发建 (略) 场(8幢10号)
预算金额 ¥2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韩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殡仪馆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延平区大官路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赖先生、0599-*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宏昌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延平区南福路35号南平亿发建 (略) 场(8幢1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韩女士、*

项目概况

(略) 殡仪馆2024年玉石类骨灰盒货物类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延平区南福路35号南平亿发建 (略) 场(8幢10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CCG【2024】064-1号

项目名称: (略) 殡仪馆2024年玉石类骨灰盒货物类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

合同包最高限价(元): *

合同包保证金金额(元):2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玉石类骨灰盒

460

*

工业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提交的承诺函应为《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五章,未按照要求填写,此函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关于财务状况报告的补充说明 1、供应商尚未进行2023年度财务审计的可提供2022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针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财务状况报告”若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的,无需提供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若此项规定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提交的承诺函应为《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五章,未按照要求填写,此函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延平区南福路35号南平亿发建 (略) 场(8幢10号)

方式:到福建宏昌 (略) (地址: (略) 延平区南福路35号南平亿发建 (略) 场(8幢10号)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延平区南福路35号南平亿发建 (略) 场(8幢10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殡仪馆     

地址: (略) 延平区大官路66号        

联系方式:赖先生、0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宏昌 (略)             

地 址: (略) 延平区南福路35号南平亿发建 (略) 场(8幢10号)            

联系方式:韩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女士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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