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接待商务中心招选天府校区第二阶段快递服务商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接待商务中心招选天府校区第二阶段快递服务商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接待商务中心招选天府校区第二阶段快递服务商项目比选公告
一、比选邀请
根据“中国民用 (略) 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工程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飞院发[2019]9号)规定,中国民用 (略) (略) 拟对中国民用 (略) (略) 接待商务中心招选天府校区第二阶段快递服务商项目进行比选。本次采购采用内部比选方式进行,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参选人参加比选。
公告时间: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15日。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民用 (略) (略) 接待商务中心招选第二阶段快递服务商项目
2.项目地址: (略) (略) 机场东一线中国民用 (略) (天府校区)
3.报价方式:
3.1按照单价(XX元/平米/月)报价,报价不得低于43元/平米/月。
4.采购内容:天府校区第二阶段快递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三、合格响应人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7.1凡两家或以上投标人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项目采购活动: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②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
7.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7.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或转租。
四、响应文件的获取
1.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14日(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2024年7月15日(上午09:30至11: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电子邮件(*@*q.com)方式领取采购文件。
2.报名要求提供以下资料(*@*q.com):
2.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营业执照若未实施三证合一的,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备查);
2.2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
2.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7月16日(周二)09:30(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
2.开标地点: (略) (略) 四段46号(中国民用 (略) (略) 2-6会议室)。
3.逾期送达、未送至指定地点、密封或标注不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4.凡是确认要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7月15日14:30前发送《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详见附件)至电子邮件(*@*q.com),若未按要求发送的,后果自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民用 (略) 官网(网址:http://**)和 (略) (四川省? (略) )(网址:http://**)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民用 (略) (略)
地 址: (略) 雒 (略) 四段46号
联系人:秦老师/高老师
电话: 0838-*/0838-*
中国民用 (略) (略)
2024年7月11日
附件:
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
中国民用 (略) (略) :
本单位确定将参与贵单位组织的、将于2024年7月16日9:30开标的、中国民用 (略) (略) 接待商务中心招选第二阶段快递服务商项目的投标。
特发函确认。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接待商务中心招选天府校区第二阶段快递服务商项目比选公告
一、比选邀请
根据“中国民用 (略) 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工程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飞院发[2019]9号)规定,中国民用 (略) (略) 拟对中国民用 (略) (略) 接待商务中心招选天府校区第二阶段快递服务商项目进行比选。本次采购采用内部比选方式进行,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参选人参加比选。
公告时间: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15日。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民用 (略) (略) 接待商务中心招选第二阶段快递服务商项目
2.项目地址: (略) (略) 机场东一线中国民用 (略) (天府校区)
3.报价方式:
3.1按照单价(XX元/平米/月)报价,报价不得低于43元/平米/月。
4.采购内容:天府校区第二阶段快递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三、合格响应人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7.1凡两家或以上投标人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项目采购活动: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②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
7.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7.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或转租。
四、响应文件的获取
1.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14日(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2024年7月15日(上午09:30至11: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电子邮件(*@*q.com)方式领取采购文件。
2.报名要求提供以下资料(*@*q.com):
2.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营业执照若未实施三证合一的,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备查);
2.2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
2.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7月16日(周二)09:30(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
2.开标地点: (略) (略) 四段46号(中国民用 (略) (略) 2-6会议室)。
3.逾期送达、未送至指定地点、密封或标注不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4.凡是确认要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7月15日14:30前发送《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详见附件)至电子邮件(*@*q.com),若未按要求发送的,后果自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民用 (略) 官网(网址:http://**)和 (略) (四川省? (略) )(网址:http://**)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民用 (略) (略)
地 址: (略) 雒 (略) 四段46号
联系人:秦老师/高老师
电话: 0838-*/0838-*
中国民用 (略) (略)
2024年7月11日
附件:
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
中国民用 (略) (略) :
本单位确定将参与贵单位组织的、将于2024年7月16日9:30开标的、中国民用 (略) (略) 接待商务中心招选第二阶段快递服务商项目的投标。
特发函确认。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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