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麻醉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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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麻醉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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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采购人名称: (略) (略)

二、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麻醉机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cz*/SXZB*

四、 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
(略) (略) 麻醉机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连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8月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SXZB*
项目名称: (略) (略) 麻醉机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4.*元
最高限价:24.*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如超出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麻醉机1台(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注:(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有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非医疗器械除外)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与所投医疗器械产品对应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除外)
(3)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产品的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 食药监械(准、进、许)字 ” 的注册证还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非医疗器械除外)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截止至评审前,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信用辽宁”网站(http://**.cn)、“信用大连”网站(http://**)、“中国 (略) ”网站(http://**.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 (略) ( (略) 西岗区付家庄街9号4楼)。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方式:
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者,请携带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授权书;注:含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3)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有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非医疗器械除外);(4)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与所投医疗器械产品对应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除外);(5)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产品的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 食药监械(准、进、许)字 ” 的注册证还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非医疗器械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8月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 (略) (地址: (略) 西岗区付家庄街9号一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沙河 (略) 890号
联系方式:04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 (略)
地 址: (略) 西岗区付家庄街9号
联系方式:刘国超04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国超
电 话:0411-*

五、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大连 (略)

联系人: 刘国超

联系电话: 0411-*

传真: /

地址: (略) 西岗区付家庄街9号

2、采购人名称: (略) (略)

联系人: 李键

联系电话: 0411-*

传真: /

地址: (略) 沙河 (略) 890号

※特别说明:根据《 (略) 财政局转发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20】1086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采购单位自行组织的非政府采购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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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采购人名称: (略) (略)

二、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麻醉机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cz*/SXZB*

四、 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
(略) (略) 麻醉机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连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8月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SXZB*
项目名称: (略) (略) 麻醉机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4.*元
最高限价:24.*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如超出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麻醉机1台(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注:(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有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非医疗器械除外)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与所投医疗器械产品对应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除外)
(3)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产品的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 食药监械(准、进、许)字 ” 的注册证还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非医疗器械除外)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截止至评审前,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信用辽宁”网站(http://**.cn)、“信用大连”网站(http://**)、“中国 (略) ”网站(http://**.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 (略) ( (略) 西岗区付家庄街9号4楼)。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方式:
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者,请携带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授权书;注:含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3)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有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非医疗器械除外);(4)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与所投医疗器械产品对应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除外);(5)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产品的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 食药监械(准、进、许)字 ” 的注册证还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非医疗器械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8月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 (略) (地址: (略) 西岗区付家庄街9号一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沙河 (略) 890号
联系方式:04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 (略)
地 址: (略) 西岗区付家庄街9号
联系方式:刘国超04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国超
电 话:0411-*

五、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大连 (略)

联系人: 刘国超

联系电话: 0411-*

传真: /

地址: (略) 西岗区付家庄街9号

2、采购人名称: (略) (略)

联系人: 李键

联系电话: 0411-*

传真: /

地址: (略) 沙河 (略) 890号

※特别说明:根据《 (略) 财政局转发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20】1086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采购单位自行组织的非政府采购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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