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塔山路105号、107号房屋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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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塔山路105号、107号房屋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象山县塔山路105、107号房屋维修改造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401-*-04-0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 象 (略) ,招标人为象 (略) ,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国咨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1300 万元,工程概算938.03万元,建设规模:改造单体为2#楼、5#楼、6#楼,改造总面积2533.14平方米,其中2#楼改造面积为1144.51平方米,5#楼改造面积为1122.37平方米,6#楼改造面积为266.26平方米,建设地点:象山县丹东街道塔山路105号、107号。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房屋加固维修、房屋外立面改造、室内装修、安装工程等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详见本次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元。工程承包方式: 专业承包 。

2.3施工总工期:6个月。

2.4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结构补强)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结构补强)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日17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日0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 (略)

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河路669号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宁波国咨 (略)

地址: (略) 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A座

联系人:陈钢峰、应国伟、严旭东

联系电话:*

监管部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1、招标条件

象山县塔山路105、107号房屋维修改造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401-*-04-0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 象 (略) ,招标人为象 (略) ,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国咨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1300 万元,工程概算938.03万元,建设规模:改造单体为2#楼、5#楼、6#楼,改造总面积2533.14平方米,其中2#楼改造面积为1144.51平方米,5#楼改造面积为1122.37平方米,6#楼改造面积为266.26平方米,建设地点:象山县丹东街道塔山路105号、107号。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房屋加固维修、房屋外立面改造、室内装修、安装工程等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详见本次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元。工程承包方式: 专业承包 。

2.3施工总工期:6个月。

2.4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结构补强)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结构补强)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日17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日0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 (略)

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河路669号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宁波国咨 (略)

地址: (略) 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A座

联系人:陈钢峰、应国伟、严旭东

联系电话:*

监管部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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