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大公路省界-新津涞公路段改建工程施工监理第1合同段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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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大公路省界-新津涞公路段改建工程施工监理第1合同段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团大公路(省界-新津涞公路段)改建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团大公路(省界-新津涞公路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津发改批复(城市)【2022】46号)批准建设,初步设 (略) 交通运输委员会以《关于团大公路(省界-新津涞公路段)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津交发【2023】168号批准,项目 (略) 静海区交通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静海区交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静海区境内,起于静海区津冀界,止于现状新津涞公路,路线全长约3.1公里,是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公路项目。沿线共设置桥梁2座,涵洞10道,同步实施排水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及安全设施工程。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面设计标准荷载 BZZ-100,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分为1个监理合同段,主要包括:

第1合同段:主要包括子牙河桥桥梁工程(桩号K0+016.570-K1+011.090)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等工程施工的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理、环保监理等五控、两管、一协调的监理工作(含中心试验室)。

2.3监理服务期限

计划施工工期:**日至**日,共计755日历天。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1485日历天,其中,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75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第1合同段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级(或以上)监理资质。近十年(交工验收时间:**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具有一项一级(或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大型及以上桥梁工程或公路工程(含大型及以上桥梁)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l)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监理企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1、在交通运输部2022年 (略) 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202 (略) (略) 场从业企业信用评价被评为C级或以上,若为联合体投标, (略) 场信用等级评价较低的确定其信用等级。且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无经营异常情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 7月 11 日至 2024 年 7月 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材料)、*@*26.com邮箱(联系项目负责人确认满足资格条件后汇款),并注明:1、项目名称;2、投标单位名称;3、联系人;4、联系方式;5、投标单位联系邮箱;6、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息;7、招标文件邮寄地址。

招标文件用采用银行电汇形式,电汇至:

户名:天津广正建设 (略)

开户行:中信银行天津和平支行

账号:*9934

投标单位须从单位账户汇出,电汇时注明项目名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宣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 (略) 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第三开标室( (略) 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逾期送达或寄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略) 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上发布。

提示: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略) 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所有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确认,未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人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静海区交通局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广正建设 (略)

地址:

(略) 静海区静海镇静文路5号

地址:

(略) 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李立

联系人:

李全东、陈笑晨、刘亚彬

电话:

022-*

电话:

022-*

传真:

/

传真:

022-*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26.com

网址:

/

网址:

http://**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天津和平支行

账号:

/

账号:

*9934




**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团大公路(省界-新津涞公路段)改建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团大公路(省界-新津涞公路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津发改批复(城市)【2022】46号)批准建设,初步设 (略) 交通运输委员会以《关于团大公路(省界-新津涞公路段)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津交发【2023】168号批准,项目 (略) 静海区交通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静海区交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静海区境内,起于静海区津冀界,止于现状新津涞公路,路线全长约3.1公里,是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公路项目。沿线共设置桥梁2座,涵洞10道,同步实施排水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及安全设施工程。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面设计标准荷载 BZZ-100,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分为1个监理合同段,主要包括:

第1合同段:主要包括子牙河桥桥梁工程(桩号K0+016.570-K1+011.090)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等工程施工的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理、环保监理等五控、两管、一协调的监理工作(含中心试验室)。

2.3监理服务期限

计划施工工期:**日至**日,共计755日历天。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1485日历天,其中,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75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第1合同段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级(或以上)监理资质。近十年(交工验收时间:**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具有一项一级(或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大型及以上桥梁工程或公路工程(含大型及以上桥梁)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l)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监理企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1、在交通运输部2022年 (略) 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202 (略) (略) 场从业企业信用评价被评为C级或以上,若为联合体投标, (略) 场信用等级评价较低的确定其信用等级。且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无经营异常情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 7月 11 日至 2024 年 7月 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材料)、*@*26.com邮箱(联系项目负责人确认满足资格条件后汇款),并注明:1、项目名称;2、投标单位名称;3、联系人;4、联系方式;5、投标单位联系邮箱;6、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息;7、招标文件邮寄地址。

招标文件用采用银行电汇形式,电汇至:

户名:天津广正建设 (略)

开户行:中信银行天津和平支行

账号:*9934

投标单位须从单位账户汇出,电汇时注明项目名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宣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 (略) 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第三开标室( (略) 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逾期送达或寄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略) 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上发布。

提示: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略) 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所有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确认,未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人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静海区交通局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广正建设 (略)

地址:

(略) 静海区静海镇静文路5号

地址:

(略) 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李立

联系人:

李全东、陈笑晨、刘亚彬

电话:

022-*

电话:

022-*

传真:

/

传真:

022-*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26.com

网址:

/

网址:

http://**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天津和平支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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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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